賈兒
嬌啼,人無敢氣觸之[8]。過數日,兩窗儘塞,無少明。已乃合泥塗壁孔,終
之。宮殿旬月而成,其款項之集,尤捷於苛吏之追呼也。
[2]小丈夫:短小男人。
初創人釋伽牟尼,後亦作為對高僧的尊稱。
矣[17]。”
焉[3]。有子十歲,素彆榻臥,亦招與俱。夜既深,媼兒皆寐,狐複來。婦喃
答:“宿阿伯家。”適從父入市,見帽肆掛狐尾,乞翁市之。翁不顧。兒牽
不以人齒。
品至啖穢[13],極矣[14]。笞之不敷辱,罰之適有濟[15],南令公處法何良
[20]舉火:指生火做飯。
[19]。兒覷室無人,自發藥裹,竊盈掬而懷之。乃趨告妗,俾勿舉火[20],
金世成
言已,欲彆,曰:“勿誤我事。”兒曰:“竊之難,不若沽之易。我先沽寄
金世成,長隱士[1]。素不檢[2]。忽落髮作梵衲[3]。類
兒宵分隱刀於懷[10],以瓢覆燈。伺母夢話,急啟燈,杜門聲喊。久之
無異,乃離門揚言,詐作欲搜狀。有一物,如狸,突奔門隙。急擊之,僅斷
[17]連朝稍可:剋日(病情)稍見好轉。連朝,意謂剋日以來。可,病
氏婦,一宿東村某翁家。翁家兒大惡,被斷尾,旬日始瘥,今複往矣。”
父衣,嬌聒之。翁不忍過拂[14],市焉。父貿易廛中,兒戲弄其側,乘父他
入何氏園中。至夜果絕,兒竊喜。但母癡臥如死。未幾,賈人歸,就榻問訊。
【註釋】
佛[6]。愚民婦異其所為,執弟子禮者以千萬計。金訶使食
然玩耍無節,日效者[7],以磚石疊窗上,止之不聽。或去其一石,則滾地作
據《十二梵衲經》和《大乘義章》卷十五載,修梵衲行者,在衣、食、居方
【註釋】
飲之,數日漸安。父子俱喜。一夜睡醒,失婦地點;父子又覓得於彆室。由
一日.見長鬣人亦雜儔中。兒審之確,陰綴係之[21]。漸與語,詰其居裡。
[2]素不檢:平素行動失於檢點。檢,檢束。不檢,指行動放蕩。[3]出
顧,盜錢去,沽白酒,寄肆廊[15]。有舅氏城居,素業獵。兒奔其家。舅他
[16]妗(jin近):《集韻》:“俗謂舅母曰妗。”
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亦不羞縮。自是遂狂,歌哭叫詈,日萬狀。夜厭與人居,另榻寢兒,媼亦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