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法度查得悉,南簡區運管所除了五六小我員享用行政性財務撥款外,其他二百多名員工的人為福利竟端賴“自謀”。

孟恩龍倉猝用筆把這些詳細的事例記錄下來。

“這些都是相稱然的罰款,如果違法了,該罰。但哪條法律明白說加裝兩個副油箱也算改裝?”更讓高個子司機不平氣的是,罰款以後,法律職員並未對改裝貨車采納任何改正辦法。“你說出於安然考慮,為啥我罰款一交,車子還是開走?”

高個子司機的遭受並非個例。罰款啟事千奇百怪,貨車加裝了副油箱、抽掉了一個刹車軸承、雨布粉飾不嚴、擺佈邊護欄不安穩等,金額遍及從3000元~5000元不等……

“嗬嗬,孟秘書呀,這些年,運政法律職員被媒體暴光的首要題目僅是態度不敷標準、對法條解釋不敷細心等。”劉學保似是而非地說,對因而否涉嫌亂罰款,不做正麵迴應。

“各位徒弟都歸去吧,不管如何說,殺人是犯法的,該如何措置,公循分局會按法律法度來辦,大師就不要在這裡添亂了。如果你們真的憐憫那位殺人的李徒弟,等開庭的時候,都到法庭去作證,法官會酌情量刑的。”孟恩龍說。

南簡區位於西州市東郊,運管所就設在高速公路和國道交界處不遠。按照《公路法》、《門路運輸條例》和《國度關於製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免費的告訴》,作為門路運輸辦理機構,運管所該當重點在門路運輸及相乾停業運營場合、客貨集散地停止監督查抄。普通環境下,不成上公路法律。即便上路,法律地區也僅限於50米範圍內的公路路口。

“你們的題目我都曉得了,但我還要停止覈實,趁便奉告大夥一件功德情,我們的羅書記早就聽聞路政局和運管局亂罰款的事情,籌算在此次的市級鼎新中,撤掉這兩個單位呢……”孟恩龍說。

“稽查隊把我攔下來以後,說我的車子加裝了兩個副油箱,屬於私行改裝,罰三千。”一個高個子司機說,“我拉整車貨也隻賺1萬多元啊。但貨車已被稽查隊以‘儲存證據’為名截留。油錢、人為……滯留一天就淨賠600~700元,如果冇定時交貨,這趟就白跑了!無法之下,唯有認罰走人。”

在這裡,孟恩龍充當了一回記者,耐煩地聽司機們七嘴八舌地報告事情的本相。

貨車司機們都說,南簡區運管所挖坑法律,其嚴峻程度,連隻蒼蠅都飛不疇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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