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罵罵咧咧地把大門翻開,對我罵道:“八格!”
當然,為了製止引發費事,我們身上的AK步槍已經分拆了埋在山內裡了,揹包裡隻放了兩支柯爾特手槍,用來在極其有需求的環境下防身。幸虧我們口袋裡另有些群眾幣,便在公路邊攔了一輛車,搭順風車到了鳳南縣,找了間賓館住下,買了些新衣服,痛痛快快地洗了個澡,換了新衣服,好好吃了一頓飯,這才規複了幾分人樣。
響動這麼大,樓裡終究又衝出來幾小我,滿是五大三粗的老外,不消問都曉得是那邊的構造派在這裡的傭兵。他們見到日本人被我打,紛繁出聲叫罵,挽起袖子要上來脫手。我理也不睬,直到把那日本人撞得兩眼翻白,暈死在地,這纔像丟死狗一樣丟開,拍了鼓掌,對他們說道:“要叫公安過來嗎?”
因為現在是半夜半夜的,亮度很低,文大蜜斯拍照時天然是開了閃光燈的,差點冇把我閃瞎。我用手捂著眼睛,這纔看到我身上穿戴的衣服繡著邊,胸口另有個小兔子——這是女裝。之前在地底下的時候很冷,不得不把統統衣服都套上,當然都是文大蜜斯的……
文瑜笑道:“你們從戎的口頭詼諧還真多!好吧,那我就和你一起開11路車好了,哈哈。”她望了我一眼,俄然又是噗嗤一笑,摸出拍照機,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勢給我拍了一張照片,這才笑道:“老嚴啊老嚴,你的光輝形象,我永久地留下來了!哈哈!”
我點了點頭,對文瑜道:“那就奉告他,閒談能夠,不過不要想耍甚麼謹慎眼!”
不久以後,一個大腹便便戴著墨鏡滿臉鬍子的白人老外走了出來,遠遠就向我們伸脫手。我漫不經心腸伸手跟他握了握,發覺到此人的手掌固然肥大,倒是軟弱有力,不是武人的手,估計這應當是他們的賣力人了。
為甚麼又是日本人?
十多天後,我們終究走出了秦嶺山脈,來到了一條公路邊上。這時候的我,固然臉上手上還算潔淨(因為有水洗),但衣服美滿是臟不拉幾的,跟乞丐差未幾。文大蜜斯固然還算整齊,但也是滿臉蕉萃,眼圈發黑,渾身有力。這也是能夠瞭解的。
文瑜一向在身後默不出聲地看著,這時把我的話翻譯疇昔給他們聽。他們氣得青筋暴突,但還真是不敢跟我大打脫手,隻能恨恨地瞪著我,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剝,但就是不敢真脫手。畢竟一旦真脫手的話,公安來了,看到時誰驚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