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有兩麵大旗,一麵寫著“奉旨欽差”,一麵寫著“采辦龍袍”,兩麵大旗上又有一麵小旗,畫的是一個太陽,太陽上麵一隻烏鴉,這隻烏鴉模樣特彆,是三隻腳。

她的體例是想操縱慈禧太後比來經期不暢,常常鬨病的機遇,預備發起讓天子看奏摺,一則使得慈禧太後能夠節勞療養,再則讓天子得以學習政事。

一人當時嘲笑一聲:“哼,就憑這隻三隻腳烏鴉,此人就罪無可赦了!”

大師都感覺他的觀點不錯,隻要一人獨持貳言:“誰敢說他冇有懿旨?你又不能去問他!”

取來《史記》,翻到《司馬相如傳》,指著一處看道:“幸有三足烏為之使”,上麵的註解是:“三足烏,青鳥也,為西王母取食,在昆墟之北。”

慈禧太後不是常說,天子不小了,得要看得懂奏摺?而況現在書房裡又是“半功課”,晝長無事,恰好讓天子在這方麵多下些工夫。

“這是如何說?”

“你就是安德海?”指名道姓的問道。

“不對!”另一小我立即駁他:“官船見很多了,必有官銜高腳牌,燈籠上也寫得明顯白白。如何能掛龍鳳旗?”

明朝萬積年間這類事很多,本朝那邊有這類事?就算有其事,如何能夠掛出幌子來?誣罔聖母,該當何罪?真恰是鄙諺說的,要‘滿門抄斬’了!”

第二天一早,派去監督的人,返來陳述,說安德海的船走了。所報的景象與昨夜所見有又分歧了。

安德海一行人馬剛在驛站裡歇息下,就聽內裡人頭湧動,傳來陣陣喧華聲。

“抓不得!這個姓安的寺人,當年誅肅順的時節,立過大功,恭親王都無法其何!您去抓他,這不是拿著雞蛋碰石頭嗎!”

“如何叫‘犯警’呢?”知州老爺找他的幕僚來商討,“按說掛龍鳳旗就是犯警。憑這一點就能抓他嗎?”

“老公”是寺人的尊稱。既有老公,又有龍鳳旗,這話講得通,大師都接管了他的觀點。

這時的知州衙門也已經獲得動靜了,丁寶楨一早就下了一道手令,叫德州知州重視安德海的行跡。

手令上說得很明白,安德海一入省境,如有犯警情事,能夠一麵拘繫,一麵稟報。是以早就派出得力差役,在州治北麵邊疆上等著,一發明那兩條掛著龍鳳旗的承平船,當即馳報到州。

慈安提出來了,慈禧也不好辯駁,也就同意了。當天就傳懿旨:內奏事處的“黃匣子”先送給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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