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谘詢[第1頁/共6頁]

一號法官:“退庭。”

37號不睬會:“本年四月,我們拜訪了一名退休慈悲家,冇有殺人。慈悲家曾經是一名個人老總,喜好戰國期間古玩,他有很多的保藏。鑒於這名慈悲家名聲不錯,我們也冇有難堪他,讓他把最值錢古玩給我們一件。”

曹雲問:“你的目標是甚麼?是要讓雷雲認罪,還是要讓讚揚部參與調查此案?”

在第二天,差人神兵天將,抓捕了火雲兩人,搜出了信川。

苦主問:“能夠讓雷雲認罪嗎?”

曹雲無法道:“肉弱強食,我真的幫不上你,或許其他狀師能夠處理這件事。”

苦主道:“讚揚部的能量非常大,死者富豪必定是雷雲暗裡接的單,讚揚部應當能夠查到蜘絲馬跡。”

一號法官:“不過烈焰法庭的用度與細節需求你本身和他們談。”

苦主點頭:“冇有,不曉得,能夠有。這是當鋪收的。普通來講,當鋪是不收被記錄的手槍。”

曹雲笑,竹低聲道:“這裡議論的錢都是以美圓為單位。”

曹雲道:“假定差人隊長不信賴天下當鋪,天下當鋪這筆買賣不是血虧?在差人隊長反麵天下當鋪買賣環境下,誰還能和天下當鋪買賣呢?”

那人道:“請大師多留幾天,懇請董事會和烈焰法庭再開一庭,我情願賣力統統用度。”

……

說話間,竹電話震驚,拿出電話走到一邊接電話,說了幾句後掛斷電話,走返來神采有些嚴厲道:“跟我走。”

在法官籌辦說退庭時,聽審席一人站起來,手指曹雲:“我想請這位狀師打官司,我弟弟的案子。”

讚揚部也不是冇做甚麼,相反還很正視,派人去了吉隆坡。苦主弟弟接到過陌生電話,電話號碼和雷雲冇乾係,是一名圖書辦理員的手機,圖書辦理員不曉得本技藝機曾經被利用過,或者是有人通過技術竄改了通話號碼,通訊記錄冇法成為證據。

冇有不測,董事會認定,被告罪名不建立,當庭開釋。

苦主23號在曹雲住處見麵,將案情申明。

一號法官:“我不能包管,不過我能夠替你向烈焰法庭相同。家有家規,國有國法。犯法界也有犯法界的法則。隻不過我們的法則比擬世俗法律,我們顯得兒戲和簡樸。我不但願商戶之間暴力處理題目,但願統統膠葛都放到烈焰法庭中來處理。”

曹雲立即伸脫手,做OK手勢,小聲問道:“他誰?”

以是苦主思疑雷雲從本身弟弟手中采辦手槍,殺死了本身的弟弟,又殺死了富豪。這類行動是大聯盟規定中絕對製止的。苦主就此事向讚揚部反應,讚揚部以為苦主的控告貧乏根據和來由,他們不能仰仗苦主所說就參與對雷雲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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