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勒索?[第3頁/共6頁]

曹雲拿出十幾張影印件:“這是我隨便下載的一些簡樸財務報表,王蜜斯看得懂?還能解釋?我現在分發給大師,大師來看看,你們看得明白嗎?”

曹雲道:“分歧適邏輯,因為王蜜斯有近似的前科。”

甚麼是混合法?

在小混亂後,司儀公佈了之前所說的核心證據。

何英道:“這是辯論會,不是聽證會。並且一小我的設法常常在變。我想王蜜斯在過後以為風月之事會影響孫地的出息,以是纔會開出這個代價。”

司儀看控方席,南宮騰飛後仰閉目彷彿已經睡著了。歐陽逸表示,曹雲點頭,道:“呼延屏,你剛纔說王蜜斯主動以申明報表為來由,貼到孫地身材,叨教,這個細節是你聽孫地說的,還是聽王蜜斯說的。”因為呼延屏已經不是狀師,曹雲直接稱呼她名字。

呼延屏見何英當機,拿過麥克風道:“如果曹狀師你說的是真相,那麼叨教差人到來後,為甚麼王蜜斯要說孫地侵犯她?”

呼延屏:“王蜜斯。”

曹雲道:“感謝,彆的何狀師是孫地當時的狀師,目前是銀河狀師所的合股人,和孫地屬於上下級乾係。我以為何狀師彷彿應當避嫌。”秒掉呼延屏,而後刺向何英。曹雲不走普通路,反麵你去玩案件細節庭辯,而是從身份上做文章。

呼延屏站立到辯方態度上,讓曹雲等三人大喜。看似兩個知情狀師混在一起將無往倒黴。但究竟是一旦他們一個態度,那他們說的話就存在被質疑的空間。

A打了B一拳,B報警,A稱本身被B打了。差人檢察傷勢,發明B隻是皮外傷,A為重傷。兩邊都有錯誤,遵循賠損法理,B要補償A醫療費,A補償B醫療費。很明顯,B為此支出了更大的代價。

B冇有打A,但是A混合了觀點,他把觀點從雙方麵毆打竄改成毆鬥,將事情的性子竄改,用自殘體例讓本身成為受害者,讓B遭到刑事懲罰。

如剛纔辯論,辯方冇法直接答覆曹雲這個題目,呼延屏就借能夠是能夠不是的題目來製約曹雲的題目。呼延屏以為王蜜斯在訛詐一百萬被拒後,惱羞成怒。這彷彿反證了前麵的題目,但實際上隻是一種解釋。在王蜜斯還冇有肯定是否訛詐一百萬的時候,呼延屏就把前麵產生的事歸咎於王蜜斯訛詐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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