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博擬好告狀狀以後交給李超考覈。李超一看,發明究竟和來由部分根基說到了,訴訟要求部分寫著四點:1、被告要求與被告仳離;

李超看了不說定見反問道:“黃博,仳離案件的訴訟費是多少呢?”

李超一番教誨將企圖講得很清楚,黃博聽了一臉崇拜,讚道:“師兄,還是你想得殷勤,我此後必然會重視這些細節題目。”

黃博趕緊將黃玉蘭的身份證、結婚證、房屋按揭存款條約、他殺後住院醫治病曆等質料彙集起來,分門彆類裝訂成冊,擬好證據目次。

李超接著闡發道:“如果第一次訊斷不準予仳離,那麼李小軍更是能肆無顧忌地轉移財產。

以是本案的關頭是說吃法院停止財產保全,這是一個艱钜的任務。”李超最後總結道。

李超笑著點頭道:“不錯。你如許一改,需求豆割的財產標的額就不肯定,法院隻能遵循300元一件的標準收取訴訟費,這就很好地躲避了額交際納訴訟費的題目。

李超一掃之前的凝重,揚了揚眉頭自傲必定隧道:“再難也需求去嘗試,我們就竭儘所能說吃法院吧!”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