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老是不檢驗本身的錯誤,而是一味的遷怒於人。如許心術不正的人做狀師,就應當有此了局,不然公理怎能張揚。
王海生的代理狀師孫文歡更是恬不知恥、聲情並茂地做著無罪辯白:“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方當事人王海生與吳麗華屬伉儷乾係,其並冇有實施強*奸行動,退一萬步講,即便性*行動建立,遵循我國法律規定,婚姻持續期間逼迫*性*行動不算犯法,婚內不存在強*奸罪的認定。是以我方當事人王海生不構成犯法,最多隻能算是家庭暴力。”
聽完李超的結案陳述以後,合議庭顛末商討,當庭停止寂靜宣判:“本庭顛末合議分歧以為,王海生作為丈夫,竟然罔顧伉儷之情,迷*倒老婆,打通教唆蔣俊對受害人吳麗華實施強*奸行動,其情節卑劣。據此,遵循《中原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訊斷以下:被告人王海生犯強*奸罪,情節卑劣,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蔣俊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旁聽的人看到這一幕,紛繁指著孫文華群情喝倒彩。
就在孫文華仇恨不已的時候,一聲詰責驚醒了他,“你是孫文華?”
……
“我既然能打敗你一次,就能打敗你下一次。下次如有作奸不法,彆落到我手裡。”
吳麗華感激地抓緊了李超的手。
聽完宣判以後,吳麗華淚眼汪汪地握著李超的手,感激隧道:“李狀師,太感謝你了!感激你幫忙我蔓延了公理,不然我受了欺負,還要被他們讒諂。”
“王海生作為丈夫,做出如此天怒人怨之罪過,其情節極其卑劣,該當從重懲罰!”
很快公安局就對王海生采納了拘繫辦法,並追捕蔣俊。不久,正在海藍省度假、清閒法外的蔣俊也被抓捕歸案。
吳麗華抓著李超的手,衝動隧道:“李狀師……,你……你必然要幫我……將這兩個牲口繩之於法。”
李超淡然一笑,痛快淋漓地回瞪了他一眼,本身堂堂正正底子不懼歪門正道的孫文華。
“為了贏官司,不擇手腕,真是不要臉。”……
在確實的證據麵前,王海生卻拒不認罪。
公安局立馬出動民警停止窺伺,找到王海生的秘書王小萌肯定了轉賬300萬給蔣俊的究竟,再找到了王海生用剩下的三睉侖,調出了他和蔣俊的通話記錄,在電話中他們清楚地扳談了迷*奸吳麗華的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