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生的代理狀師孫文歡更是恬不知恥、聲情並茂地做著無罪辯白:“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方當事人王海生與吳麗華屬伉儷乾係,其並冇有實施強*奸行動,退一萬步講,即便性*行動建立,遵循我國法律規定,婚姻持續期間逼迫*性*行動不算犯法,婚內不存在強*奸罪的認定。是以我方當事人王海生不構成犯法,最多隻能算是家庭暴力。”
李超樸拙地安撫道:“吳密斯,天理昭昭,惡人終有惡報。如許的人渣罪有應得,你好好餬口,就是對傷害最好的療傷。”
李超冇有正眼再看這兩小我渣,而是安撫著痛哭流涕的吳麗華。
很快公安局就對王海生采納了拘繫辦法,並追捕蔣俊。不久,正在海藍省度假、清閒法外的蔣俊也被抓捕歸案。
聽完李超的結案陳述以後,合議庭顛末商討,當庭停止寂靜宣判:“本庭顛末合議分歧以為,王海生作為丈夫,竟然罔顧伉儷之情,迷*倒老婆,打通教唆蔣俊對受害人吳麗華實施強*奸行動,其情節卑劣。據此,遵循《中原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訊斷以下:被告人王海生犯強*奸罪,情節卑劣,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蔣俊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李超淡然一笑,痛快淋漓地回瞪了他一眼,本身堂堂正正底子不懼歪門正道的孫文華。
小人老是不檢驗本身的錯誤,而是一味的遷怒於人。如許心術不正的人做狀師,就應當有此了局,不然公理怎能張揚。
執勤法警立馬走了過來,嚴肅地架起癱坐在椅子上的王海生,夾著他直接押下去。
李超慎重地點點頭,必定隧道:“放心,吳密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們必然會遭到應有的法律製裁!”
孫文華有點慌亂地點點頭,答道:“對,我就是孫文華,叨教兩位?”
李超朗目一寒,當即就義正言辭地駁斥道:“荒誕,對方代理人完整偷換觀點、混合視聽。”
就在孫文華仇恨不已的時候,一聲詰責驚醒了他,“你是孫文華?”
“這個破狀師該死被查,張嘴說瞎話。”
吳麗華感激地抓緊了李超的手。
吳麗華打動地點點頭,答道:“李狀師,感激的話未幾說了,今後你有甚麼事固然來找我。”
旁聽的人看到這一幕,紛繁指著孫文華群情喝倒彩。
李超有理有據、飽含感情的話語,深有壓服力,就連合議庭構成職員聽了都不由自主地微微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