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當事人都表示認同,審判長持續主持庭審,“上麵當事人就本案爭議核心和各自的主張停止舉證和質證。起首由由被告方舉證。”
“當時我腦筋胡塗,又經不住被告的軟磨硬泡就偷偷將股票裡的錢全數賣掉,瞞著被告將471萬元轉給被告。我要申明的是,我確切開了家電子廠,我老婆的職業是幼師,但我們賺的錢都是一起用,不存在被告所說的aa製,我冇有對被告說過這錢是我一小我的。反而是被告對我說,你歸正要和老婆仳離,還不從速轉移財產,免得你老婆分你財產。我聽信了被告的大話,就將錢轉給了他。
童逸說得情真意切。態度相稱誠心,陳慧英聽得眼淚汪汪,之前的委曲在這一刻獲得發作。
“被告見我遲遲冇有仳離,態度又生竄改,對我開端冷酷。說男人都靠不住,還是車子屋子不會哄人,要我去幫她車子屋子。以後,我就幫她選購了寶馬640和深鵬灣1號的屋子一套,彆離破鈔了83萬元和首付款300萬元,都是用轉移的471萬元付出。”
林善若俏臉一板,這官司看起來很簡樸,開起庭來,水卻很深啊,她直覺猜想對方是在博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