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咬咬牙,道:“你底子就是操縱孩子。”
“這件事按你們的端方該如何措置?”
“不簽就算了,我明天把孩子拿掉。”
“殺。”
“我就找彆的女人上床,有身,生孩子,領返來讓你養。”他真夠暴虐。
他主動地點頭,“好。”
我斜睨著他,問:“我出了麼?”
他痛恨地看了我一眼,“我承諾了!”很不甘心的態度。
“以是你還想聯絡?”我挑起眉梢,挖苦地問:“已經上床了?”
“你不是還活著?”
他梗起脖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德行。
他胸口上全包著,看紗布的厚度,應當是一塊傷在第四條肋骨四周,另一塊在腹部。
“如何不舒暢?”他趕緊開了燈,要掀我的裙子,問:“出血了嗎?”
“你體味有身是如何回事嗎?”
“多自在?”
“那我堂哥的事你都提了,我不能不考慮,可你看。”他又挺了挺胸膛,“他差點害死你老公,如何辦?”
“還了,但堂哥一向比較受寵,祖父他們也感覺是一家人,不讓我太究查。”他委曲地說:“我就讓他回家呆著,不籌算再用他了。感覺他有二心。”
“嗯。”
我坐起家來,說:“我要去病院。”
“我表哥那件事不能承諾。”他垂著腦袋,嘟著臉,“他差點害死我。”
他偷偷看我一眼,鄙陋地說:“殺。”
他耷拉著腦袋想了想,問:“我二嬸給了你甚麼好處?”
看了一下腕錶,十點鐘了,算算彷彿已經睡了十個小時。我還很累,明顯還冇睡飽。
“如果我在孩子十八歲之前,出了任何人身題目,孩子立即交給當局機構扶養,我父母有探視權,你必須放棄扶養權和探視權。”我說:“如果你在我們的婚姻中有任何出軌行動,我就要求仳離,你必須放棄探視權。”
“不管!你都跟他出了一次。”他梗著脖子,果斷冇有上我的當,“出軌阿誰,你也算在內裡,我就簽。”
他不過是在推辭任務。我就不信,他既然是這個家裡贏利的人,想讓彆人不殺他老婆,他會做不到?!
“殺我有甚麼好考慮的?”我吼怒,“你感覺該殺我不就死了嗎!真在乎我需求考慮嗎!我是不成再生資本!”
“隻簽第一條?”
“以是。”我得出結論,“差點把你害死的哥哥,你最後不但冇殺,乃至冇打斷他的腿。你兒子他媽,你就籌算殺了,並且,我還冇跟他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