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太好了,媽的,主子太多,這個罰完,阿誰又來罰,害得我都想轉行了,這下總算有盼頭了。”高個子司機也鎮靜地直搓手。
“這些都是相稱然的罰款,如果違法了,該罰。但哪條法律明白說加裝兩個副油箱也算改裝?”更讓高個子司機不平氣的是,罰款以後,法律職員並未對改裝貨車采納任何改正辦法。“你說出於安然考慮,為啥我罰款一交,車子還是開走?”
“各位徒弟都歸去吧,不管如何說,殺人是犯法的,該如何措置,公循分局會按法律法度來辦,大師就不要在這裡添亂了。如果你們真的憐憫那位殺人的李徒弟,等開庭的時候,都到法庭去作證,法官會酌情量刑的。”孟恩龍說。
在這裡,孟恩龍充當了一回記者,耐煩地聽司機們七嘴八舌地報告事情的本相。
貨車司機們都說,南簡區運管所挖坑法律,其嚴峻程度,連隻蒼蠅都飛不疇昔。
進一法度查得悉,南簡區運管所除了五六小我員享用行政性財務撥款外,其他二百多名員工的人為福利竟端賴“自謀”。
“等等,孟秘書,是羅書記叫你來體味環境的嗎?”劉學保倉猝問。
“他們隻是挖好了坑,等著車過拔毛。”報告的司機氣憤地說。
“好了,你們講的事情我已經一條一條地記下來了,現在跟我說說殺人案的啟事。”孟恩龍說。
“好,我們都聽孟秘書的,歸去吧。”司機大叔向人群揮了揮手。
千萬罰款去了哪兒?
“嗬嗬,孟秘書呀,這些年,運政法律職員被媒體暴光的首要題目僅是態度不敷標準、對法條解釋不敷細心等。”劉學保似是而非地說,對因而否涉嫌亂罰款,不做正麵迴應。
但早在五年前,就不竭有司機髮網帖反應:由當時還是運政稽查一隊隊長的王遠方帶領的運政法律職員,日夜守在高速公路出口與國道之間的300~400米間隔內,對過往貨車逐車攔查,停止雞蛋裡挑骨頭式懲罰。
“稽查隊把我攔下來以後,說我的車子加裝了兩個副油箱,屬於私行改裝,罰三千。”一個高個子司機說,“我拉整車貨也隻賺1萬多元啊。但貨車已被稽查隊以‘儲存證據’為名截留。油錢、人為……滯留一天就淨賠600~700元,如果冇定時交貨,這趟就白跑了!無法之下,唯有認罰走人。”
“你們罰款,都合適法律和政策嗎?”孟恩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