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來的話,我法部,此後豈不是如果辦理上千官員?”
魏征天然也曉得孫納福說的這些環境,社會上必定是存在的,並且還很多,但是,比擬起重視孝道而父慈子孝的普通家庭來講,必定是占少數的,不能因為少數環境,而否定全數。
老百姓大多冇有讀過書,也冇有見過甚麼世麵,不通禮節是很普通的事情,你如果依此來定他們的罪,那就會冇完冇了,百姓一旦與權貴階層有甚麼牴觸,光是禮節上麵,權貴階層便能夠給老百姓扣無數個大帽子,讓他有理變在理。
而位於長安的法部衙門,則會成為天下最高法院,具有終審仲裁權,這一係列的設置,魏征都感覺非常公道,他就是感覺,如許一來的話,以往的縣衙的公堂,隻怕就要歸法官來坐堂了。
對於如許的權力,魏征是即鎮靜,又擔憂。
“這個,目前不過是一個說法,就像此前的台諫官員,能夠對統統官員的犯警事上奏一樣,比如,戶部的官員,有冇有遵循朝廷製定的稅率收稅,他們私行多收了稅收,莫非法部不該該管?兵部的官員,有冇有遵循朝廷製定的端方,發放賦稅軍餉,撫卹,他們剝削了兵士的軍餉,撫卹,莫非法部不該該管?財部的官員,貪汙的國度的賦稅,商部的官員,對於商戶吃拿卡要,法部該不該管?・・・・・・”
“如此,纔是公道的,縣令,就不該該坐在衙門裡喝茶享清福,作為處所官,如何掌管處所?多去田間地頭多看一看百姓的需求,催促出產,到各衙門,各部分多巡查,監察,催促事情職員當真事情,纔是他應當做的。”
再以後的疑問,就是陪審團軌製了。
在封建期間,實在底子不能做到這一點,起首,你就得承認皇權是高於統統的,不然就劃一於造反。
‘王子犯法,與百姓同罪。’
“魏尚書,每小我的職業分歧,階層分歧,看題目的角度也分歧,法理不過乎情麵,陪審團起到的感化,是讓法官更加清楚的看清情麵油滑,他們並不能竄改一個案件的本身性子,但顛末分歧角度的會商以後,倒是能遵循社會上的情麵油滑,在量刑上,賜與法官更加公道的建議。”
但拋開權益的題目,它又將使社會上的統統出產餬口,都變的井然有序,是對社會很無益的東西,恰好這個東西,會震驚太多人的好處,將他架在是非之事上,冇完冇了。
像魏征如許奸佞不阿的人,此前也隻能用勸諫的體例,暖和的措置,如果然的連王子這個級彆的人也用律法管起來,那麼法部將成為統統權貴階層,以及皇子皇女的死敵,全部法部體係的官員,都將會成為孤臣,這可就需求大決計,大毅力來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