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十來天,吳四海返來複命,隻說那婦人在半道因病而亡,周曉晨點了點頭,這事就此結束,而她想要竄改這個天下女人職位的漫冗長路將正式開端。
再次利用了言論的手腕,隻是這一次卻不敢過分於激進,畢竟在女學的事上週曉晨是吃過苦頭的,這世道男人是支流他們常日再如何,卻在女人的事上出奇的連合,妻殺夫如許的事在這個天下還是很輕易被病詬,男人在這個天下的職位在目前是不容被撼動的。
與情如許的男人早應當殺了,死一萬次也不敷惜,麵對那被捅得血肉恍惚的屍身,她就隻一句話想說,活該死得好。但是,與法那女子倒是犯了十惡之一的用心殺人,那是要重判的。
這案子實在就像後代家殘暴待一樣,法律裡家殘暴待至死的,也不過判幾年,可若你抵擋反擊了,就是按極刑來判了。
男人雖惡可他的所作所為卻件件合法,偷腥出軌,莫要說這個期間就是在後代對於如許的事法律也不會去判,何況,在老婆有身時候出軌,在哪個期間都是輕易被人諒解的,好笑,說甚麼十個月不能行房男人受不住纔去找彆的女人,說得彷彿他們冇有五兄弟一樣,在周曉晨看來,浩繁出軌裡最渣最光榮的就是在老婆有身時候的出軌,他們需求處理心機題目,那誰來管女人那十個月的辛苦。管不住下半身就不要讓一個女人懷上你的孩子,女人不是生養和宣泄□□的東西。可惜,這個事理大多數男人都不懂,連帶著一些女人都不懂。至於賣女賣妻,這事在律法上也是合法的,那律立上明顯白白的寫著,除了孩子是能夠賣的,那老婆也是能夠賣的,隻是這二者都隻能賣一次。
第二天,周曉晨回到了公堂,那婦人的案子鬨得極大,要想輕判並不是那樣的輕易,能夠用的也就是憐憫票,畢竟固然按律來判這婦人是必然要被問斬,但在撤除當初她合離的那一件事上難有憐憫分外,女兒被丈夫被賣終究落得那樣的了局確切在大眾品德中是不占好的,再加上他賣妻為妓將她逼死的事,即便那會兒是亂世,如許的做法還是很讓人所不恥的。
在這一件事上,周曉晨停止得非常謹慎,每一步都考慮好久,孔明對於他的做法雖不認同,但到底還是睜一眼閉一眼。
那男人休了老婆卻也冇有娶那孀婦,玩歸玩甚麼樣的人能進家門甚麼樣的不能他還是分得清的。最後又討一另一家的閨女進門做了續絃,不過同那孀婦的勾勾搭搭卻始終冇有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