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周曉晨回到了公堂,那婦人的案子鬨得極大,要想輕判並不是那樣的輕易,能夠用的也就是憐憫票,畢竟固然按律來判這婦人是必然要被問斬,但在撤除當初她合離的那一件事上難有憐憫分外,女兒被丈夫被賣終究落得那樣的了局確切在大眾品德中是不占好的,再加上他賣妻為妓將她逼死的事,即便那會兒是亂世,如許的做法還是很讓人所不恥的。
再次利用了言論的手腕,隻是這一次卻不敢過分於激進,畢竟在女學的事上週曉晨是吃過苦頭的,這世道男人是支流他們常日再如何,卻在女人的事上出奇的連合,妻殺夫如許的事在這個天下還是很輕易被病詬,男人在這個天下的職位在目前是不容被撼動的。
返來後,周曉晨找了孔明來商討,兩人在判與不判之間有了爭議,孔明雖憐憫那女子,卻感覺那女子殺人該當極刑,若輕判恐遭非議,他不必為了一界婦人而失了官聲。
恰幸虧這個時候,周曉晨接到了一個大案子,一個讓她頭痛不已的案子。
這一夜不出不測的,周曉晨又失眠了,隻要想到她的女兒要在如許的一個天下裡餬口,她就感覺壓力非常的龐大,特彆在選丈夫這件事上,真是越想越心驚越想越糾結,伸手摸著老婆的肚子,內心不由有了帶著些些無法卻滿滿心疼的抱怨:“你呀,可真是一個索債的。”
與情如許的男人早應當殺了,死一萬次也不敷惜,麵對那被捅得血肉恍惚的屍身,她就隻一句話想說,活該死得好。但是,與法那女子倒是犯了十惡之一的用心殺人,那是要重判的。
周曉晨實在是喜好女兒的,她對施詩說的冇有半句謊話,比起奸刁的男孩子,她更喜好女兒,但是,這也是有一個特彆的前提的,那就是,如果這個女兒是生在相對男女劃一的當代。
本來這件事上,那原配是一個受害者該被憐憫的,但是,因為她挑選了合離,反而成了被這個期間所不容的異類,因為占了一個妒字,統統的指責全都反過來指向了她。那男人也由著那孀婦調撥,最後操縱了這個妒字,反過來休妻。
那會兒事情鬨得很大,略上些年紀的人都曉得這事,那原配最後冇有合離勝利,卻背上了妒婦的名聲被丈夫休棄逐出,了局非常有些慘痛,而全部事情裡,最無辜的就是阿誰才被生下,就落空了母親庇護的女嬰。
麵對如許的案子,周曉晨深深的糾結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