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刀:少數民族兵器。在出產東西短砍刀的根本上,慢慢生長成為長刀。這類刀極其鋒利,既是勞開東西,也是練功和侵占的兵器。
伊斯蘭諸族(印度、伊朗、阿富汗,布哈拉、土耳其)的大馬士革平麵斑紋刃
麻劄刀:砍刀的一種,首要用來禁止馬隊。《宋史·嶽飛傳》:“飛戒步兵,以麻劄刀入陳,斫馬足,遂大敗之。”
刀為單麵長刃的短兵器。同時泛指可用於切、削、割、剁的東西,與匕合稱亦為炊事器。刀的最後形狀,與鉞非常靠近。其形狀為短柄,翹首,刀脊無飾,刃部較長。到春秋戰國期間,刀的形狀產生龐大竄改,兩漢時,刀逐步生長為步兵的主戰兵器之一,同時呈現了很多分歧情勢的長柄刀。銅刀存世數量未幾,體形均輕浮,最厚處僅0.35厘米,其形製粗分有短柄翹首刀、長柲卷首刀、平刃刀、曲刃刀等數類。
阿昌刀:少數民族兵器。平時可曲折而繫於腰間。取用時則天然挺直。質地精美,尤以刀鞘與刀把製作講求,有木製、皮製、銅製、銀製之分歧,飾以精彩的傳統民族圖案。
天下三大名刀
馬來諸族(新加坡、馬六甲、爪窪、婆羅洲、菲律賓)的糙麵焊接斑紋刃
佩刀:多佩帶於腰間。《釋名·釋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
腰刀:刀長約三飛,刀身狹,柄短。明·茅元儀《武備誌·軍資乘·東西》:“腰刀造法,鐵要多練,用純鋼自背起用平剷平削至刃,刃芒平磨無肩,乃利秒尤在尖。”腰刀多與藤片並用,故共稱“腰也藤牌。”
苗刀:又稱“長刀”,我國傳統兵器(注:“苗刀”並非“苗族尖刀”,更不是太刀一類)。長五尺,刃長三尺八寸、刀柄一尺二寸,因其刀身苗條形似苗而得名,兼有刀槍兩種兵器的特性。在戚繼光抗倭的時候曾被遍及利用。
鉤刀:其式樣與普通刀同。唯其尖上而成倒鉤狀。《齊東野語》:“令二懦夫執鉤刀,夜伏田中。”
壯族尖刀:少數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種。刀身長一尺二寸,刃向外曲凸,刀身最寬處為一寸二分。刀背一麵有鋒,鋒與刃尖之間有三個凹形齒口,刃較為鋒利,鐵護手呈“s”形。柄以木製,長四寸半。銅製柄首呈棱形狀。
戒刀:和尚佩刀。隻供中國當代和尚出行時割切三衣(法衣)用,不得用以殺生,故稱戒刀。
藏刀:少數民族兵器。又稱“西番刀”。短刀的一種。是我國藏族群眾隨身照顧且斯須不離的防身東西。藏刀刀身短,刀鋒利利。刀鞘及刀把上多裝潢精彩。技法上常操縱廣大藏袍作保護,或突擊闖刺,轉腕變鋒,或逼身擒舉,令人防不堪防。常用招式有“犛牛闖陣”“雄鷹啄蹄”“騙馬蓋頂”“喇嘛祭刀”“舉羊勢”等,演練時,刀風嗖嗖,喊嚎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