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不成文的規定在牆內牆外都是見效的。
也就是說他們欠下10000塊,第一天就要還13000元,第二天就變成了16900元。
第二種,則是通過各種媒體渠道,公佈一些高薪禮聘員工的動靜。
比如那些進了園區今後毫無作為,不但不能從內裡弄出去錢,並且還不遵循公司要求停止事情的。
本來凡是進入到這裡的人,想要分開幾近是不成能的了。
對於這類天上掉餡餅的發財夢,幾近成為了全部緬國百姓夢寐以求的事情。
在園區裡,臭魚的職位是最低的,並且要求是最刻薄的。
淺顯的說:就是對待那些不法出境和不法出境的人,哪怕是丟了,他們也懶得管。
對待如許的員工,公司給了一種特彆的稱呼——臭魚。
十小我一間的宿舍,每天免費1000元。
可想而知內裡的環境:插翅難飛。
這些場合會有很多人因為黃賭毒等灰色財產欠下錢後落空了了償才氣。
且密碼標價,童叟無欺。
公司是悔恨臭魚以及想要逃竄的臭魚的。
以是哪怕固然有臭魚幸運跑出去了,也會被牆外的人告發或者抓住送出去。
總監們會拿出誘人的大量現金放出去,讓緬方本地人以及組建一個抓捕小隊,專門對那些進入緬、柬、老三國的華人停止抓捕。
如此下來,很多臭魚在出去不到一個月的時候就已經欠給了公司上百萬。
當局勢停頓到這一步的時候,圍牆內裡的人才恍然大悟。
而欠錢的首要啟事,竟是因為住了幾晚宿舍和多抽了幾包煙。
因為公司裡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告發逃竄者嘉獎10萬,抓住逃竄者嘉獎30萬。
某某某境外公司,隻需求坐在辦公室電腦操縱,管吃管住輕鬆月入過萬等。
但是放走的體例比較特彆。
如此一來,對於那些園區的總監們來講,抓捕這些人歸去彌補本身的步隊也就再安然不過了。
園區中也有那些家庭環境非常敷裕的,情願拿出極其高貴的贖金想要把他們贖歸去,乃至情願拿出上千萬的都有。
對於這類題目,那些文娛場合非常頭痛。
在龐大的好處麵前,統統的東西都是能夠拿來買賣的。
第一種是這些總監們手裡把握著大量在東亞地區的各大賭場、文娛城等灰色財產的聯絡體例。
這些人乃至連護照都冇有,甚麼時候分開境內,甚麼時候出國,去了那裡等,兩國海關和大使館都冇有半點資訊,以是這類人哪怕是在外洋丟了也很難找,而海關和使館每天也很忙,更是會把這類人放在“最後一步”去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