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在短短兩年的時候裡,康輝個人厥後者居上,越做越大,成為陽光個人在天北市場上的最強有力的合作敵手,模糊有超出於陽光個人之上的趨勢。
唐明堂是陽光個人的初創人,他的辦理思惟形式逗留在掉隊的層次,在他眼裡,陽光個人的每一份資產、每一分的利潤,都是本身和唐家的財產,豈肯讓外人分一杯羹?
沈臨走進空蕩蕩地集會室,麵劈麵站著的李德惠四人都麵色恭謹地將獵奇的目光投射在沈臨的身上,李德惠微微上前一步主動問好:“董事長,您好,我是李德惠!這是馬元超,陳萍、孫秀蘭,我們受命向董事長報到!”
這類思惟和心態在財產堆積的創業初期階段,還能保持企業的運轉,但等企業生長到必然的階段,還如此主導企業辦理,結果可想而知。
與唐明堂比擬,康輝個人的康建父子就顯得變通和開放很多。在一些時候,康氏曉得好處共享、賜與部屬必然的好處,賴以拉攏民氣和加強凝集力;而在更多時候,康氏更會不擇手腕,不按常理出牌。
如此各種,沈臨實在並不看好陽光個人的將來。
李德惠悄悄細心打量著沈臨,內心有點猜疑。都城潛龍個人的董事長,在海內絕對都是首屈一指的大老闆,沈臨為甚麼要窩在天北這類小處所辦一個不起眼的小公司,也實在是咄咄怪事了。
說完,沈臨回身就走,冇有任何的拖泥帶水。
要留下胡誌剛,除非陽光公司給他提職提薪,不然留不住。
在沈臨看來,這並不是多大的事,冇太放在心上。
沈臨“監聽”了十多分鐘,大抵弄清了來龍去脈,就聳聳肩自顧拜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