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好鳳凰城。我愛好陽光,愛好熾烈。我喜好這座生機四射、混亂無章、不竭擴大的多數會。

媽媽開車送我去的機場,一起上車窗都敞開著。鳳凰城當天的氣溫是75華氏度,湛藍的天空,萬裡無雲。我穿戴本身最喜好的那件無袖網眼紅色蕾絲襯衣;我之以是穿這件襯衫,是用它來跟鳳凰城道彆的。手上還拎著一件派克式外套。

”不記得了。”

”之前夏天他常常跟我們一塊兒去垂釣,”查理提示道。

”哪年的車?”從他臉上神采的竄改,我看得出這是個他不但願我問的題目。

我隻要幾個袋子。我在亞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對於華盛頓州來講多數太不擋雨了。我和媽媽已經把我們的錢湊起來,給我新添了夏季穿的衣服了,但還是冇多少。巡查車的後備箱悄悄鬆鬆就全裝下了。

”他是買的新車嗎?”

”貝拉,”上飛機之前,媽媽對我說,這話她已經說了九百九十九遍了,”你冇有需求如許做。”

這無疑是一個不錯的死法,死在彆人——我鐘愛的人的家裡。乃至能夠說轟轟烈烈。這應當算是死得其所。

”我弄到了一輛合適你開的好車,真的很便宜,”我們繫好安然帶後,他說。

”哦,比利已經在發動機高低了大力量了——才幾年的車,真的。”

華盛頓州西北的奧林匹克半島上,有一座名叫福克斯的小鎮,那邊幾近長年覆蓋著烏雲。這個微不敷道的小鎮上的雨水比美利堅的任那邊所都要多。媽媽就是從這個小鎮那陰霾而又無處躲藏的暗影之下,帶著我逃出來的,當時我才幾個月。就是這個小鎮,我每年夏天都不得不去袋上一個月,直到我滿十四歲。就是在那一年,我終究拿定主張說不肯去;成果比來三個夏天,爸爸查理冇體例隻好帶我去加利福尼亞度假,在那邊過上兩個禮拜。

”我很快就會來看你的,”她對峙道,”你想回家的話,隨時都能夠回——你說一聲需求我,我頓時就返來。”

從鳳凰城到西雅圖要飛四個小時,然後在西雅圖換乘小飛機往北飛一個小時到天使港,再南下開一個小的車就到福克斯了。坐飛機我倒不怕;不過,跟查理在車上相處的那一個小時卻令我有些擔憂。

”我很歡暢你那麼喜好它。”查理生硬地說道,又不美意義了。。

我曉得如果我冇有來福克斯的話,現在也就不必麵對滅亡。但是,固然我驚駭,也不會悔怨當初的決定。當餬口給了你一個遠遠超越你希冀的好夢,那麼當這統統結束時也就冇有來由再去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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