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製、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處所,待製之銜,馳名而無權。包拯又叫包待製,不過是對他的尊稱。但是,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非常首要。諫官的任務是向天子進諫朝政的弊端,它能夠觸及朝政的統統方麵.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犯警的權臣多次抨擊,並且對時政的很多方麵,提出了改革建議。可惜的是,兩年以後,包拯改命為龍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今先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並且又一次分開都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處所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纔回到都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稱於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落日西下。嘉柏七年(1062年)蒲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天子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後一彆,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諡“孝肅”,以是包拯身後又叫包孝肅。
包拯之主張鼎新朝政以利國利民,是有其思惟根本的。他始終以為,淺顯百姓是國度的底子,隻要老百姓日子好過了,不受 贓官苛吏逼迫了,國度才氣強大和承平無事。如果過分壓迫,使 天下百姓處於水深熾熱當中,那麼,不但國度不能強大,並且會形成官逼民反,擺盪封建統治.他之以是主張鼎新,成為我國曆 史上聞名的“清官”,其思惟淵源就在於此.固然包拯的解纜點和動機,是為了宋朝天下的長治久安,而不是全然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對被剝削者縱情逼迫的“贓官”來,不管對社會,還是對群眾,總要好很多.那種以為清官比贓官更奸刁,對老百姓更有害的觀點,明顯是弊端的。
包拯樸直,卻並不主觀果斷.他既長於調查研討,又樂於聽取彆人的定見.他的臉上很少有笑容,但當彆人指出他的弊端時,卻能謙虛接管。以是司馬光稱道他“剛而不複,此人所難也”。
包拯的幼少年期間,深受父母寵嬖和教養。包拯長大後,也極其孝敬父母。與包拯同期間的歐陽修,曾經彈 劾包拯“素少學問”。這裡的“學問”,首要不是指讀書和文明水 平,而是指不懂情麵油滑。歐陽修實在不是貶低包拯,而是以為 包拯“少有孝行,聞於鄉裡;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當給他以 更合適、得當的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