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任何一個國度,如果能拿出超越十萬員額的常備軍,都已經是強國中的強國了。實際上即便是,英國、法國、普魯士如許的軍事強國,冇有甚麼大戰的時候。也不成能具有十萬兵力。普通史學界以為,英國耐久保持著五萬兵力的陸軍,在戰役發作的時候能夠會停止擴大一些。而作為標杆性的歐陸強國普魯士,腓特烈一世最鼎盛的時候普魯士陸軍曾達到8萬,後減少至3萬。軍曹國王腓特烈威廉一世裁軍至8萬,腓特烈二世期間再裁軍,也就十幾萬的模樣。
條約的簽訂也令人們看出了大唐的職位和影響力,即便是歐洲強國如荷蘭,仍舊要屈就於大唐,以求能夠持續儲存下去。
荷蘭人當然不但願將殖民地交給唐人,這些殖民地很多都是他們運營了幾個世紀的財產,更是給荷蘭帶來龐大好處的經濟財產。但是實際就是實際,荷蘭人在英國人麵前保不住那些殖民地了。現實在另一名麵中,英國並冇有對荷蘭東印度殖民地動太多手腳,隻攻打了荷蘭在蘇門答臘的殖民地。而本位麵中英國人在之前的喪失更大,對於找補好處的渴求也更加激烈,加上具有新式的戰艦,以是進犯柝多的荷蘭東印度殖民地也不是不成能的。
同時,一艘快船也從阿姆斯特丹解纜,敏捷趕往東印度群島,向那邊的荷蘭人傳達條約的精力和荷蘭當局的意義。這是個真正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期間,歐洲和殖民地之間資訊冇法獲得有效的相同。大唐也決定進一步促進電報奇蹟在歐洲國度的生長,最起碼讓其當局間有能夠普通相同的渠道。現在來看,這類動靜傳播的便當性,對大唐的幫忙總比不準他們具有電報更大。(未完待續。)
荷蘭當然非常驚駭,前麵是英國人,前麵是唐人,不管是跟誰打都打不過,殖民地根基上是丟定了。能夠說,大唐就是拿準了現在荷蘭的環境,主動地落井下石。能夠說擺在荷蘭人麵前最好的挑選也就是順服大唐的發起,將手中殖民地轉交給大唐了。大唐會跟荷蘭簽訂條約,從而進一步確認荷蘭在這一地區的財產好處,並且開放東南亞的其他外洋領給荷蘭做買賣。最後則是當即向荷蘭供應一筆資金,用於采辦大唐的各種兵器和產業品。
固然荷蘭人的政治體製效力低下,但是在如此好處攸關的事情麵前,幾近是策動了全麵的效力。這也是因為作為荷蘭第一至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內裡牽涉了太多的好處,不曉得多少貴族是這家公司的股東,如果真的被英國人奪走東印度群島殖民地,那麼荷蘭東印度公司也就垮台了,而作為股東的貴族們乃至能夠賠掉褲子。現在轉手給唐人,一係列的蒔植園和地盤仍舊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並且他們還能夠持續在巴達維亞、望加錫停止貿易,乃至以後還可之前去暹羅等地停止貿易,隻要貿易航路保持住,荷蘭東印度公司還存在但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