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亡陳以後,楊堅曉得南陳宗教權勢在南陳腐地有著龐大的影響力與號令力,故曾下詔把江南的大部分佛塔寺廟毀掉。這裡楊廣把父皇楊堅下詔毀掉江南佛塔的任務推到兵變分子身上,其意便是表示在他鎮守江南期間他將一改以往,庇護佛教。楊廣固然信奉佛教,但是作為政治人物他需求的是操縱宗教收攬民氣穩定戰後不穩的江南,以是江南佛教界的頭麪人物智覬天然成了他要交友與拉攏的首要目標。
晉王楊廣在江都大弘佛道,與滅陳之時楊堅對江南教界的峻厲態度構成光鮮對比。時楊堅以江南佛教“十濫六群,滋章江表”,而“彆降綸言,既屏僧司,憲章律符”。父子二人雖伎倆不一,但是作為帝國的統治者對於宗教的目標倒是分歧的,都是要將江南教界的活動歸於王朝的周到節製之下。《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二記曰:禮以家僧,不屬州縣,迄於終曆,征訪莫窮。
但是,除主持“受律儀法”外,智覬在江都並不參與彆的佛事活動,事畢後他當即要求重返“故林”。楊廣一向對峙請他留下,智覬竟“佛衣而起”,稱“先有明約,事無兩違”。楊廣“不敢重邀,合掌尋送”,當夜,智覬即“出居城外禪眾寺”,楊廣無法,竟致“禮望目極銜泣而返”。智覬急欲西返,表白他不肯接管楊廣政治上的節製,也表示出他孤傲倔強的本性和令人讚歎的膽量。楊廣又讓柳顧言“致書請留,待來年仲春,約至棲霞送彆”,智覬因而在城外住了幾個月。
智覬仍求遁藏,他“初陳寡德”,辭不敢當,“次讓名僧”,推委不赴,“後舉同窗”,以彆人自代。楊廣則再三懇請,執弟子禮甚恭,智“三辭不免”,最後終究勉強承諾前去江都。行前,智覬“仍求四願”,即提出了四項前提前提。其一為“願勿以禪法見期”,即請楊廣不要希冀太高,不要希冀傳授禪法;其二稱“雖欲自慎,終恐剛正忤人,願不責其端方”,答應保有本身獨立的本性品德;“三微欲傳燈以報法恩,若身當戒範應要去就,……若通法願許為法,勿嫌輕重”這是為本身傳佛法而不阿世敬請諒解;四曰:“三十年水石之間因以成性。……若丘壑念起,願放其飲啄以卒殘生”這乾脆就是聲明本身此去應有來去自在。“四願”言辭柔中有剛,表白智覬對隋朝或者說對楊廣遊移張望,力求在政治上保持必然間隔。
智覬(公元538―597年)俗姓陳,字德安,出身於“高宗茂績哄傳於譜史”的南朝門閥世家,18歲時因“家國殄喪”剃度削髮,後投由北方南下且“名高嵩嶽”的高僧慧思習禪,30歲時受師命往陳都建康“創宏禪法”,被陳宣帝尊為“佛法雄傑,時匠所宗,訓兼道俗,國之望也”。陳太建七年(575年),智覬往會稽露台山,創建了露台教團,十年後的至德二年(584年)才被陳後主以重禮迎回建康,後主以宮廷“羊車孺子”相迎,“於大內起禮三拜,俯仰殷勤,以彰恭敬”。楊廣厥後作的《江都宮樂歌》有“果下金鞍躍紫騮”句,寫的就是當時的景象,是證當時智的名譽之高。南但陳滅亡之際,“金陵講席,掃土俱儘”,智覬“策杖荊湘,劃跡雲峰”,與楊廣失之交臂,未得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