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算有自知之明。”羲和微微點頭,道,“你本是人族,傳聞還是失了傳承的人族,能到現在這般,也是不易了。今後勤修不輟,現在修為差點兒也無妨。”
常儀眨了眨眼睛,生硬的淺笑。
常儀見過的仙,除了太一,都是草根族,馳名“窮*絲”。或許,羲和如許的白富美是分歧的?
羲和笑容矜持,舉止高雅,與常儀酬酢。她聲音美好,全然不見之前的“好嗓子”。
“好吧,那些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不急,我會好好教你。”羲和勉強勾起唇角。她拿起一隻細筆,沾了硃砂,對著常儀的臉,躊躇了一會兒,將筆扔在一旁。她又取出一個盒子。那邊麵放著各種藐小的玉石片。羲和挑了幾個,在常儀臉上折騰。
末端,羲和笑吟吟的拉著常儀的手,說要和她說些梯己話,毫不客氣的把兩位男士趕走了。帝俊瞭然一笑,走得非常痛快。太一看了常儀一眼,欲言又止。他畢竟還是分開了。
看羲和的穿著打扮就曉得,她偏好素淨的打扮。按著本身的愛幸虧常儀臉上塗抹了一番,羲和歎了口氣,絕望的說:“公然分歧適。”她抬著常儀的下巴,打量著那張過於豪氣的臉,“素顏本是極好的……都說相由心生,單看五官表麵,也不那麼像男人。你的眼睛形狀算得上美好……”微微皺眉,她用手拍拍常儀的臉頰,“眼神彆那麼鋒利,板滯更不可!”
公然,羲和的第一句話就十二分的不客氣。她說:“你可知你修為寒微?在你之前,還從冇有地仙敢在我麵前說話。”地仙是仙中墊底的。地仙之上,另有天仙、金仙、太乙金仙,太乙之境是個坎兒,邁過了,成績大羅道果,纔算是在洪荒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錢。羲和出世之初就是金仙,戔戔地仙,天然不被她放在眼裡。小金烏們是天仙,常儀能抓住他們,是占了兵器的便宜。哦,還不能忘了誇父阿誰給力的肉盾。
羲和還是是雲鬢矗立,容妝精美,紅色裙裳配金色披帛,隻是金飾、衣服的款式和前次分歧。堂堂妖後,總不會隨便變一身衣服亂來人。以是,這是真的換了一身?
套用太一那句話,堂堂神仙,總不能變出一件衣服亂來人。神仙的衣服,美妙還在其次,最首要的是防備力。那能夠說是寶貝了。煉製寶貝,需求質料。後代修真都說,洪荒各處是寶。好吧,在靈氣淡薄的後代,一顆有靈氣的石頭都可遇而不成求。以此標準,在洪荒拔棵草,都能夠當寶貝供著了。但是,此時是洪荒,不是後代。洪荒神仙的眼界都高。得用的天材地寶本就未幾。妖族出身的還好點兒,化形時褪下的那身皮便能夠當質料。人族的神仙就慘了點兒。他們冇有外相鱗甲,總不能搓了身上的汗泥充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