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7章 曝光【三更】[第1頁/共4頁]

即便是朋弟先人中有人情願打官司,但是朋弟作品的版權並不屬於某一個先人,隻要和其他先人的定見不同一,這件過前期就還得扯皮,如許想把王擇告上法庭估計還是遙遙無期。

“朋弟的先人我見過,脾氣都不是很強,他們冇有這個經濟力量跑到外洋來打官司,並且也冇有人情願出頭,想依托他們來和王擇打官司不是很實際。”

“王擇一身就隻要《老夫子》這麼一部作品,頂著原創者的光環這麼多年,要他承認仿照了彆人,談何輕易?”林宥倫搖點頭,內心倒是真的很憐憫朋弟的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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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能做的,就隻是將這件事暴光出去,更多的儘力還需求馮先生去做……比如彙集更多朋弟作品,最好能夠找到當年他出版的一些漫畫冊,再一個就是找到朋弟的先人,壓服他們找王擇打官司索賠。”

老夫子自上世紀80年代起在香港逐步式微,隨後轉戰台灣,抄襲之事20年裡都冇有人在講,林宥倫的文章一頒發,關於《老夫子》漫畫涉嫌抄襲的會商立即成為了香港文明界熱議的話題。

而在文章末端處,林宥倫留下了這麼一段話——“不是統統的靈感都能獲得讚歎,也不是統統的天賦都能夠成為大師,這個天下本來就是不公允,生而逢時,是王先生之幸,生不逢時,是朋弟之哀,朋弟若泉下有知,必定會對王先生說,你還欠我墳前一炷香!”

“平心而論,如果冇有王擇的二次創作以及台灣香港的推行和提高,隻靠大陸方麵的創作和渠道,老夫子這個漫畫形象絕對不會獲得現在這麼大的影響。但是有個題目王擇應當承認,就是本身在創作老夫子上受了朋弟的影響。他一向不表態,這就不敷仗義,不敷光亮磊落……最讓我難以容忍的是,王擇的兒子有甚麼資格站出來發言,說句不好聽的話,當年朋弟成名時,他還連精.子都冇變成呢!”

“在豪情上,我很能瞭解馮先生對此事的感受,但站在理性的角度,事情不併不是說把本相公佈出去,然後題目就能處理。起首,朋弟先生已顛季世,被告都已經不存在了,也就冇體例將那邊告上法庭;其次,言論上的怒斥,實際上也起不到太大的感化。《老夫子》的讀者群體根基都是一些未成年人,他們並不會在乎《老夫子》中的人物是誰原創的,或者說他們底子打仗不到此類資訊,喜好這部漫畫的還是還會持續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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