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獨孤(13)[第5頁/共5頁]

閆思弦重視到了一個位於四周的詳細地點。

“那我們暗裡裡先說說。”閆思弦道:“如果印證了內裡的確有肖國的條記,能夠憑這些內容給肖國科罪嗎?”

車子啟動後,他道:“我看第一頁是肖國寫的,以後的輿圖都是肖川畫的。”

閆思弦趕快三步並作兩步地跑上前,扶住吳端。

那刑警指著門口地上的一塊腳墊道:“屋仆人怕忘帶鑰匙,風俗往門墊底下藏一把鑰匙。”

在閆思弦開口之前,吳端確乎是打動的。

“不好說。”吳端點頭,“我們國度法律的根本原則是疑罪從無,畢竟肖國並冇有脫手。

“如何樣?是不是特打動?我已經看出來了,彆繃著了吳隊,想感激我得話,不如就……呃……彷彿很難提出甚麼要求,主如果我太優良了,啥都不缺……我好好想想,哎呀真難……”

最好的成果當然是把肖川找出來,懷疑人相互推辭任務,狗咬狗,比由著一小我推辭任務要強。起碼能讓我們找到更多科罪的根據。

現在冇有了。

返來打掃。

這些字歪歪扭扭,彷彿出自剛會寫字的小兒之手。

“應當就是這兒了,雷神還從冇出錯誤。”訓犬員一臉高傲道。

“直接開釋?”

“嘿嘿。”

“丟了?”閆思弦問道。

閆思弦將陳舊的條記本裝進證物袋,將證物袋交給一名刑警,並叮囑道:“帶回市局做條記鑒定,第一頁跟肖國的條記停止比對,第二頁以後的,跟肖川的條記停止比對。你們能搜到肖川寫的東西吧?”

警犬中隊是在兩人之前達到棚戶區的,夏季的乾係,植物都換了一層厚毛,警犬也不例外,它們穿戴寫有“警犬”字樣的衣服,暴露的腦袋、四肢和尾巴上的毛兒又密又長。

報案人是屋主的mm。屋主一家去南邊度假了——他們夏季都在南邊呆著,等氣候回暖了才返來。

閆思弦精力一震,開了擴音,問道:“甚麼環境?”

“去看看?”吳端小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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