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現金以外。我還要一個東西。”雷小洛提出最後的要求;“一本許老闆記的賬目。”

“我同意。在甚麼處所買賣。”許浩宏讓步了。大不了帶著兒子一起逃往外洋。海內的買賣都不要了。

“好。你一小我開著過來。帶上錢和我要的東西。去往東郊環城路三千米處。我在那邊等你。”雷小洛說。

“不可。我隻要現金。”雷小洛恨聲道:“姓許的。你最好不要耍心眼兒。你給我等代價的黃金。我總得脫手換成現金。你便能夠順藤摸瓜找到我的蹤跡。對不對。”

許浩宏一屁股蹲坐在椅子上。本覺得破財免災就能救回兒子的一條命。沒想到對方的真正目標竟然是本身的地下錢莊。

“嗚嗚。共同一小下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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