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逸文之末另有校語雲:“《列異傳》曰莫耶為楚王作劍,藏其雄者。《搜神記》亦曰為楚王作劍。餘悉同也。”這一則逸文及校記非常首要,第一它申明眉間尺故事的原始出典是《列士傳》而非《列異傳》,也非《吳越春秋》;第二,校記指出了眉間尺故事分歧文字的異文,魯迅就是遵循這條校記指出的異文,將《列士傳》裡的眉間尺故事校訂幾字以後直接編入曹氏《列異傳》的――這裡臨時判定係魯迅所校改,前麵再闡發這一題目。魯迅輯入《列異傳》筆墨所校改的幾字是:“為晉君作劍”改成“為楚王作劍”;“留其雄者”改成“藏其雄者”;“具以告之”改成“告之”;“思於屋柱中得之”改“忽於屋柱中得之”;“晉君夢一人”改“楚王夢一人”;“將以奉晉君”改“將以奉楚王”;“頭三日三日跳”改“頭三日三夜跳”(“三日三日”當係刻誤);“君往觀之”改“王往觀之”;“客以雄劍倚擬君,君頭墮鑊中”改“客以雄劍倚擬王,王頭墮鑊中”。魯迅文字見《魯迅編錄古籍叢編》卷一和《魯迅選集》卷二《故事新編・鑄劍》中的註釋,能夠參照。魯迅徑直校改《列士傳》的來由就是《越絕書》和《吳越春秋》的記錄證明鑄劍故事不成能產生在晉國,這二書均記的是吳越之史事,乾將、莫耶亦傳為吳人,而魯迅在編錄《列異傳》時,見到《禦覽》上的這一條很有開導意義的校記就算找到了一個文字的根據了。但是《禦覽》上的這一條校記,既然已申明曹丕的《列異傳》並不取《列士傳》“為晉君作劍”之說,
關於《腐敗上河圖》中畫有的人數,說法不一,常見的有500餘人說(白壽彝《中國通史》)[7]、815人說(湯友常數米法)、1695人說(齊藤謙《拙堂文話・卷八》),彆的各種牲口六十多匹,木船二十多隻,房屋樓閣三十多棟,推車乘轎也有二十多件,各種說法較為分歧。如此豐富多彩的內容,為曆代古畫中所罕見。各色人物處置的各種活動,不但穿著分歧,神情氣質也各彆並且交叉安排著各種活動,其間充滿著戲劇性的情節牴觸,令觀者看罷,饒有無窮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