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珠持續用筷子指著他:“你也一樣啊,王爺。你說,是日本人撲上來打你的,是不是?”
“……你在乎嗎?”
彩珠大笑起來:“對啊。跟王爺你一樣。”
“一共兩次。數量都不小。你啊,膽量可真大。”他加了一筷子大拉皮,抽進嘴巴內裡,麻醬沾了滿嘴。
“王爺。”
彩珠盤腿坐在他那張鋪著織錦緞麵的榻子上:“行啊,恰好剛纔冇縱情呢。”
“那倒不。”
“可見他恨你,比你恨他多。”
下人做了六個下酒的小菜,打了一壺三年小燒上來。兩人當場在小廳的榻子上擺了個矮腳的小桌開喝。顯瑒先拿了酒壺,給彩珠的杯子斟酒,一邊說:“我們倆前次這麼用飯,是甚麼時候啊?”
“有件事兒,我瞞著王爺,一向冇跟你說。”彩珠道。
彩珠點頭:“信,我信。”
“不是你信不信的事兒,這就是真的。”顯瑒非常當真,不帶半點兒戲,“我如果不是現在如許一小我,我能夠去當武師。專門教人練武的。”
彩珠道,打牌吧。她那天手氣不錯,贏了很多,一揚手就全都打賜給了服侍局的下人。
“我呢。我如果不嫁給你,我就會留在蒙古的,嫁給一個淺顯誠懇的牧民,生好幾個孩子,喝奶茶,放牛羊。我的丈夫能夠不那麼都雅,能夠冇有錢,能夠愛喝酒,表情糟糕的時候乃至能夠打我幾巴掌——但是他隻要我這麼一個女人,想看彆人都不可……”
“不曉得。”
那天她喝了很多酒回府,走路搖搖擺晃的,排闥進屋,差點摔一跟頭,踉蹌了幾步,一昂首,一人斜在榻子上看著她,恰是那冇了銳氣的破狗,臉上傷未病癒,神采嚴厲,卻把彩珠給逗笑了。
“我就曉得。”
“因為我,不歡暢。”彩珠道,她幾步走過來,問到他臉上,“膠皮廠買賣那麼好,如何說賣就賣?”
眾女眷道是是是是,這話纔是事理。
彩珠給本身找了個座兒,飲了杯子內裡剩的半口茶,點頭晃腦地說:“按理說,您買賣上的事情,我不該插手。但是比來我在內裡好冇麵子……”她抬眼看看他,“您跟日本人打鬥,是輸了,是吧?”
“嗯。”
小王爺額角縫了六針,肉色的羊皮小線,來回三次,像隻藐小的蜈蚣,爬在眉毛上方。傷口垂垂合上,四周的色彩每天都在竄改,黑紅色垂垂成了青紫,繼而渾濁的黃色,漸突變淡。過程當中他想起來就會去照鏡子,一聲不響,冇旁人敢去打攪安撫或排解——他少見地陰霾。他眼中的本身尚不但如此:陰霾醜惡並且朽邁,如同一隻破狗般討厭,被同類奪走了食品又被狂咬一番的破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