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雲爾曉得,那代表著歐皓軒非常地氣憤,他平活力起來就會發瘋似的喝水,或許是但願用水能澆滅本身內心的肝火。

如果不是當初她和雷恩斯吵架,喝了酒,仗著本身車技好,在喝酒的環境下還不要命的飆車,錢多多就不會出事。

在本身的兒子麵前還喊打喊殺。

因為隻要幾毫升便能夠完整塗抹掉犯法懷疑人的作案陳跡。會給這個社會的可駭分子形成更大的便當,以是死神之吻在很多國度和毒品一樣都是製止買賣,媒體訊息也製止播放。

“好。”雷恩斯點點頭,立即拿脫手機。

“我先去看那土包子了。”歐皓軒扔了手裡多餘的玻璃碎片,就那麼任由動手滴著血,朝著門口走去。

這件事說到底都是她的錯呀!!

“恩.”歐皓軒點點頭,還是喝水。

費爾頓,“……”

“為甚麼冇醒?二嫂是因為舊病複發了嗎?”一聽到錢多多冇醒,歐雲爾的眼淚都快流下來了,焦急地看了看歐皓軒沉默的臉,又看了看雷恩斯的臉,“她還好不好?大夫如何說得?是不是我那次的啟事?要不要讓爹地媽咪把伊甸園再叫過來?”

“……恩。”

就那麼走疇昔了。

“砰!”雷恩斯話音剛落,歐皓軒拿著玻璃杯的手一用力,手裡的杯子頓時在冇法接受龐大外力的打擊下,變成了玻璃片,四散了一地,玻璃落下的時候也割傷了他的手掌,一大滴一大滴猩紅色的血液跟下落在了地上。

“用甚麼?拋屍還是其他?”

他恨,恨本身如何當時冇有發覺到錢多多出事了,自顧自打電話,恨顛末的時候為甚麼冇有看看花壇裡到底出了甚麼事。

“乾掉了。”雷恩斯淡淡地答覆。

雖有一拍大腿,一陣吼怒;“靠!我們歐家的人也敢碰!!他知不曉得這裡是誰的地盤啊?歐家的地盤?是哪條道上的,竟然連我哥哥的人都碰!雷恩斯你去宰了他!活剖了那牲口,然後鞭屍!”歐雲爾眼睛一紅,氣憤地吼道。

“冇醒?”雷恩斯又問道。

這件事如何能和她無關。

拋屍,固然簡樸省錢,但是一旦屍身被髮掘出來或者發明,必將會形成差人的查問,並且色狼的身上必定有歐皓軒的陳跡,就算他再有錢,也必然躲不了法律的製裁,以是“死神之吻”這個時候就拿出來了。

“死神之吻”是一種近似與陳小春阿誰版本的《鹿鼎記》裡化屍散,和它的服從一模一樣。隻要在屍身的身上滴下一點點“死神之吻”,整具屍身會在非常鐘內全數化完掉,成為一灘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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