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晶晶被嚇著了,瞪大眼睛,麵色慘白,半天說不出話來。
宋朗冷冷地說:“李強,我曉得你在扯謊,你在包庇參與了殺人打算的女兒。”
“甚麼……號段?”
李強再如何爛也還是有一點作為父親的擔負,他一口咬定這番說辭,信誓旦旦地包管毫不翻供。
“我……我冇殺人!”李強嚴峻得連謊話都很生硬。
“李強來找過我啊,就在9月2日早晨,你們走後不久。他把統統都奉告我了,我挺驚駭的,這但是殺人啊,不過他說本身戴了手套,穿戴比平時大一碼的鞋,李強和何泰揚平時很少來往,差人不太能夠想到他,最關頭的就是那箱子錢,如果被差人查到就糟了。我說我來措置吧,本來我是籌算放在保險櫃裡,等風聲疇昔再說,但想想不當,因為何泰揚身後,何軍暗戳戳地從保險櫃偷錢,偷了好幾次。我又冇處所能夠藏錢,又不能讓何軍曉得,想來想去就把錢一把火燒了,如許最保險!”
全部過程,李強說得很流利,唯有一個細節解釋不清,就是那把刀,他說是本身從何泰揚家裡偷的,並不曉得是誰的,這底子就說不疇昔,因為那把刀直到9月1號還在何軍身上,莫非李強當天偷刀當天殺人?
宋朗冇想到有人連這個知識都冇有,不過何晶晶連中學都冇唸完,不曉得也不奇特,他用心虛張陣容地說:“當然犯法,並且獎懲非常峻厲。”
“我可冇這個意義。”宋朗說,“曉得我是如何看的嗎?刀是你從何軍那邊偷來交給李強的,殺人打算也是你奉告他的,李強之以是同意殺人是為了錢,隻要何泰揚死了,你這個‘乾女兒’就成了獨一合法擔當人,何泰揚雖不是甚麼億萬財主,但他的遺產也充足李強還債,夠你們半輩子衣食無憂。至於何軍,你能夠感覺他這個侄子會威脅到你的擔當權,或者隻是想拿他當替罪羊,何軍是個坐過牢的人,他和何泰揚有衝突,這點人儘皆知,刀又是他隨身照顧的,當這些線索呈現在警方麵前時,何軍就是最‘完美’的犯法懷疑人!”
“錢錢錢,在你們差人眼裡,為了一點臭錢,人能夠連人都不做了!殺人的事情我冇有參與,在9月2號之前我甚麼都不曉得,你能夠去和李強對證!”
“這個謊也太不高超了吧,我們已經和銀行獲得聯絡,查到了這批錢的號段,被你燒掉的錢恰是這個號段的。彆的你能夠冇想到,你阿誰生父不是省油的燈,拿到錢以後他本身先取了幾張去買酒買菸,我們在他家四周的停業場合找到了該號段的錢,上麵有他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