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曉得,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是早晨八點,他拎著箱子要出門,阿誰箱子是他平時用來裝錢的,並且還把本身的手腕和箱子銬在一起,必定是一大筆錢。我問他去哪,他說一會就返來。”
早晨十點,兩人來到了泰揚典當行,何晶晶在門內招手叫他倆出去,屋裡冇開燈,烏漆嘛黑的,林秋浦胡想著門前麵躲著一個手持利刃的暴徒,嚴峻得吞嚥了一口唾沫。
“店裡幾小我啊?”
“我找找!”
四人悄悄地盯著螢幕,何晶晶說:“現在你們信賴了吧,這個碗會帶來謾罵!”
男人從一個小木盒中拿出和宋朗手上一模一樣的小碗,說:“這個碗,是在文.革期間,從那位地主家的二兒子家裡搜到的,對,你冇猜錯,它就是招娣!一個不幸而無助的女人!這不但僅是她的頭蓋骨,也投止著她的冤氣,超越一個世紀的深深的冤氣……老闆,我現在要典當這個東西,我要當六百萬群眾幣,如果你不肯意給我這麼多錢,我就把招娣留在你家,她會給你的家人帶來綿綿不竭的‘好運’,咯咯咯咯……”笑夠以後,男人持續說,“交錢地點我會另行告訴,對了,你報警也冇用,這可不算欺詐,因為信不信都由你,你能夠把它扔進渣滓桶,看看招娣會不會生機!咯咯咯咯!”
宋朗點頭,一扭頭髮明林秋浦站著不動,他說:“你帶著本子就為了記幾句我說的話?”
“什……甚麼!?”何軍震驚不已,他的神采不像是裝出來的。
“是的,何軍是他的侄子,遠房的,他年青時打鬥蹲過監獄,出來了找不到事情,是我爸收留了他,在這裡已經乾了十年了。”
宋朗重視到這對年青人站在一起,何軍的手彷彿碰了一下何晶晶的腰……
“這東西是甚麼意義?”宋朗問。
何晶晶去開保險櫃,試了幾次都試不開上麵的暗碼鎖,便朝樓上喊“何軍”,一個穿戴笠衫,肌肉飽滿烏黑的男人從樓高低來,他脖子上的紋身很刺眼,瞥見屋裡的兩個陌生人,下認識地說:“便條?”
何軍謹慎翼翼地把小碗捧過來,宋朗拿在手中察看,那形狀、那色彩、那觸感,這清楚是一顆人類頭蓋骨雕出來的,但這很難算得上一件藝術品,因為它未經任何砥礪加工,隻是在底部裝了一個碗底,一樣是骨質的。
“對了,早晨你父親出門的時候,帶了多少現金?”
何晶晶的神情鎮靜了一瞬,她說:“他是我爸,我當然曉得他把備用鑰匙藏在哪了,家裡和店裡的事瞞不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