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畢業,衛霄孤負了母親,冇能考上高中,去鄰縣就讀留宿中專。也就是那年,衛母再婚了,對方是個離了婚的男人,兒子比衛霄大八歲,判給了他的前妻。繼父對衛霄不錯,衛霄對他也冇甚麼要求,隻要見麵客客氣氣就好。為了母親,衛霄也叫男人一聲爸。
誰想到,衛父竟然衝衛霄橫著臉喝道,你覺得東西不要錢的!
衛霄是個有點剛強,脾氣也有些偏差的男人。他常常太在乎彆人的話而活的很累。衛霄二十八歲了,冇談過一次愛情,曾經有過幾次暗戀,在小學、中學期間,但都是無疾而終。
衛霄的母親是個要強的,但衛霄正巧相反,是個得過且過的。兩人的本性完整分歧,天然摩擦也多。衛母的脾氣比衛霄更急,並且喜好罵人,常常成心偶然貶低衛霄,使得他一次次更加自大。
但,衛霄如何鬨?他冇有本錢,他是殘聯先容,走後門才獲得的事情。並且,他自大,他不想與任何人牴觸。他就連能抱怨的人都冇有。
更令衛霄難以放心的是,在需求他署名轉房之前,衛父口口聲聲的承諾屋子能夠讓他一向住下去,隻是房東變動。衛父現在的老婆也笑容滿麵的說著讓衛霄去他們家作客的話。衛霄天然是不信的,但他那裡能想到剛簽下姓名的第二天,衛父就給衛母打了通電話,讓衛母告訴他七天內搬出去,屋子已經借人了。衛霄聽到這話的刹時,想著要如何的冇心冇肺,才氣一個月都等不及就趕人呢?
衛霄想起小時候對衛父的迷戀,感受內心堵得慌。另有母親,當初衛霄剛事情,衛母每月給他六百元的時候,他都把錢省下,等衛母生日的時候送禮品,到新年的時候送賀禮。直到有一年大年三十,他提了好輕易節流下來的,花了六百元買的年禮送去給母親。成果,母親一臉難堪的看著他,收下禮品也不讓他進屋,說是繼父那邊的親戚來了。
衛霄隻要中學畢業,在殘聯的先容下,做了打字員。每天六點半起床坐車到指定地點搭班車上班,下午五點放工,到家七點,用飯睡覺。衛霄不會寒暄,作為新人也不肯幫著人做事委曲本身,日子久了就被架空,一做錯事就會被組長狠狠怒斥。衛霄生性脆弱,不肯和人爭論回嘴,更怕好不輕易獲得的事情攪黃了,隻能冷靜忍耐。如此一來,全部科室的人都明白他好欺負,常常無事生非給衛霄穿小鞋,就為了看他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