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袁潤也趁便向高知山體味了一下所謂的“械鬥”事件,本來是本地的兩個地主,仗著各自家裡都有親戚為官,以是打了起來。

還好畢竟是當代,人膽量小,隻是圍觀,冇有人上去亂翻亂動的,見到官府來人了,也都紛繁身官道邊上的荒地裡躲,把場子讓給袁潤等人。

當然了,這些目光中也包含了對這些強匪的悔恨,倒是對阮玉珠隨便殺人冇甚麼表示,看來這並不但僅是因為她“見義勇為”救了知縣大人的啟事,而是對於擅殺強盜這類事,官府向來不究查任務。

袁潤道:“按律,這被休之妻,帶到夫家的嫁奩要如何判?”趁便先探聽一下這個天下的法律精力。

“要提及來啊,這兩家人家還是姻親呢,但若不是姻親,也出不了這檔子事!”高知山一邊走一邊對坐在肩輿裡的袁潤道,“這王李兩家,王家的大爺,娶了李家的二孃,然後兩小我的女人,又嫁到了李家去。這本是親上加親的事,卻不料李家大郎雖與王家二爺同朝為官,倒是政見分歧,成果李家大郎便寫信讓本身的弟弟把王家大蜜斯休回了家。因而兩家人反目成仇。此次的械鬥恰是王家大爺帶人上門去討要自家女兒的嫁奩,成果爭鬥起來的。”

擦,在想甚麼啊!這些人就是我們殺的啊,如何不自發地就開端想要當偵察了!

比如,此次械鬥的某一方?

在魏國,因為男女“劃一”,招婿者以妻為尊,娶妻者以夫為尊,各自都有被休棄的前提,男休女的“五出”,和中國當代“七出”的差未幾,乃是不孝敬父母、無嗣、與人通姦,以及誹謗家屬成員豪情的、犯殺人及以上重罪的。

袁潤看著高知山,隻是淺笑點頭,高知山還當是本身說的話很得下屬之心,便又道:“這又不是朝堂上,還能有甚麼後宮乾政的——話也說返來,如果王氏把握李家的命脈,哪還會被夫家如許休歸去。以是這事真要論起來,王氏就不該被休。但事已至此,王家必定也是不會讓自家女人歸去的了,以是要嫁奩甚麼的,實際上隻是為了個麵子。”

不過作為主簿和縣尉,對兩種師爺就都各自不喜好了,因為大師的職責不異(縣丞的職責是幫手知縣辦理主簿和縣尉之下的各級官吏和衙役),更因為師爺與知縣的乾係更親,常常架空他們。

但不管如何說,現在最頭疼的題目就是,該如何答覆高知山有關於這些被害人身份的題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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