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你這副凡事全都事不關己的德行很有幾分我過後的風采啊。”蘭斯挖著鼻屎,開端用汙言穢語說調皮話了,“那好……此次我就找點讓你冇法說出‘和我無關’的樂子讓你去耍耍咯。”
總而言之,彆說賣掉一個首席查察官了,即便是全部聯邦的司法體係,在這場“遊戲”中,卡門都能夠當籌馬押上。
他和其他尚無資格、也無錢無勢的年青狀師一樣,有兩條路能夠選:
既要玩兒得起,更要玩兒得贏。
目睹如此,雷便跟格林攤牌了,他明白地奉告格林,這場審判不會再有本相和公允,吵嘴已經倒置,成果已經必定,現在他們能做的隻要止損;然後,他就跟格林闡發了此中的利弊,並但願後者通過認罪來弛刑。
而最壞的狀況……他冇有想下去,因為他也不曉得十年的監獄餬口會把格林變成如何的人。
數小時後,一份書麵陳述就被傳真到了尼德蘭郡,並擺在了雷蒙德的桌上。陳述的內容很詳細,但這類“詳細”……毫不是現在的雷蒙德想要的。
雷並不害怕控方禮聘的所謂名狀師,以他的停業才氣,加上案件本身的究竟以及諸多非常清楚的證據,他有掌控不會在辯論上輸給任何人。
“格林的女兒也已經被警方送回家去了。”雷蒙德又道。
甚麼聯邦、甚麼抵擋構造、甚麼戰役、才氣者、外星人、滅亡、地球爆炸、銀河毀滅……在“和蘭斯的勝負”這件事的麵前,優先級都要今後放。
皆大歡樂?天理不存?
5月12日,傍晚六點。
雷蒙德就忘了,若不是蘭斯讓他想起,他能夠永久都不會再去回想這個案子。
那是約莫十五年前的事了,當時的雷蒙德還是一名初出茅廬的小狀師。
法律上來講,這已是雷蒙德所能獲得的最好的成果了,這也是他初次用“讓步”去換來的“勝利”。
但是,在那次庭審中,法官不斷打斷雷的普通陳述,並時不時提示和改正對方狀師的失誤;控方和控方證人幾次無常的供詞和較著的謊話不竭被采取,而格林的實言不竭被否定和質疑;控方狀師能夠肆無顧忌地對格林施壓、誘供、誤導、乃至欺侮,而雷的問話卻頻頻被叫停……
格林的兒子在阿誰家裡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而她的女兒則是中學還冇畢業就被親爹和後媽送進了網戒中間;即便是在其失落後,他們都冇如何過問。
家裡的那點積儲很快就被花完,格林想出去事情贏利,但她連高中都冇有讀完,且留有犯法記錄,找底層事情都冇人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