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之章(二)[第1頁/共7頁]

“有啊。”蘭斯道,“我不是說了嗎?‘我是來幫你的’啊。”他歪了歪頭,朝著對方的公文包表示一下,“我們就照著你這個打算往下走唄……從速的,快草擬一份受聯邦法第四修改案庇護的私家拜托和談,隻要我簽了這和談,加上你用‘首席查察官’的職能建議聯邦法第1418條E款第7末節的動議,以後FCPS的人就冇法再動我了。”

說到這兒,他又朝前走了半步,聲音又低了幾分,幾近就是在用說悄悄話的音量對柏瑞說:“就是因為他們總用這些狗屁來敷衍統統人,聯邦當局纔會越來越冇有公信力,司法的權威也一再遭到質疑……就是因為如許,現在的老百姓能夠等閒就信賴網上的謊言,卻冇法信賴我們的事情服從……”

本年四十歲的他,出世在一個淺顯的中產階層家庭,他的家屬冇有任何的官麵背景,他是純粹靠著本身的儘力,從一個小狀師一步步往上爬,並在三十六歲那年坐到明天這個位置上的;不出不測的話,五十歲之前,他就能順勢拿下“史上最年青的聯邦司法部總查察長”之記載。

饒是如此,雷蒙德在說出接下來的話之前,還是決計抬高了聲音:“聽著,我們都曉得現在的聯邦當局是如何一回事兒……”他說著,用一個看起來很有力的行動指了指地板,“那些‘大人物們’老是在搞這一套――他們直接把那些‘收回分歧聲音的人’帶走、來個‘人間蒸發’;他們不走司法法度、不管公眾的質疑,永久用‘權限規定了你們無權曉得、我們也無權流露’來當來由……”

“既然端方你都懂,就彆再難堪我了,雷(Ray,即Raymond的簡稱)。”一名中年捕快正攔在雷蒙德的麵前,雙手叉腰、微微低頭,用無法的口氣說道,“我已經例外把這傢夥的身份流露給你了,你也應當曉得,這類‘通緝中的抵擋構造成員’不是我們該去管的……FCPS那邊剛纔已經跟我們打過號召,他們的人這會兒已經在路上了、隨時會到,等他們到了就直接把人提走,接下來就跟我們無關了。”

“綜上所述,我這個炸燬了‘公理女神’的傢夥,不管是否會‘人間蒸發’,起碼在接下來的一段時候裡,必將成為話題人物。

現在,他倆正站在警局的一條過道兒裡,身邊來往的人很多,環境也很喧鬨;因為大師都很忙,也冇甚麼人在存眷他們。

“等這統統灰塵落定,我是躺在棺材裡了,而你卻能夠越級升官、平步青雲,抱著本身阿誰模特情婦在新買的彆墅裡清閒歡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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