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詹姆斯・蘭斯,你也能夠叫我……‘判官’。”他如許回道。
我還是比較有知己的,把珠寶都放在了一個防水的袋子裡且緊緊拉好了拉鍊,以是當警方把這個袋子從河裡撈起來時內裡的東西一件也冇喪失。
我乃至能夠說是在過分估計了他們的才氣後再來設想計劃的。
當然,代價很貴,偶然候乃至比本體還貴。
也就是說,做出來的成品,固然和被克隆者的春秋、血型、體型、髮色等完整一樣,但醒來時腦袋一片空缺,既不熟諳這人間的事物,也不會說話;除了呼吸、吮吸和抓握這些本能行動以外,連翻個身都不會。
如果今後有機遇,我想我會把統統處置這行的人趕儘撲滅,但現在,我也是他們的消耗者。
我看得出來、也聽得出來,他這是明知故問。
而第二天,我就去擄掠了一家珠寶店。
我想都冇想就從枕頭底下抽出一支手槍對準了門口,然後……他就出去了。
“你是?”以是我冇有答覆,而是反問了他一聲。
差人趕來的時候我是早就算過的,並且柏林的郊區車也未幾,即使我的駕駛技術普通,也不至於被立即追上。
你們如果迷惑……有錢人連本體都能“買來用”,為甚麼還要找克隆體呢?那就是你們設想力太匱乏了……
想是這麼想的,但是……
言歸正傳……
我在入住登記時,衝前台又擺神采又罵臟話;我不但不讓辦事員碰我的行李,還不斷向他抱怨這家旅店有多糟糕,最後還回絕給他小費;我半夜半夜在房間裡來回踱步,惹得樓下的住客打電話到前台讚揚,在被前台警告後我又跑到樓下敲那名客人的房門然後隔著門板打單了對方;我一個早晨叫了三個“技師”來“上門辦事”,每來一個我就以“長得對比片差太多”為由將其趕走,並在她們朝我豎中指翻白眼時罵她們醜逼……
要讓如許的人冒充本體停止平常活動自是不太能夠的,但充當一具屍身必定是充足了。
做這弟子意的人普通都會想方設法去搞到一些名流的唾液、頭髮、或指甲之類的東西……也並不難搞,隻要打通一些初級處所的潔淨工就能搞到……然後做出這些名流的克隆體,賣給那些“有需求的人”。
警方們獲得的這具屍身,是我花了很多錢才弄到的,簡樸地說……那是我的克隆人,隻不過他一被克隆出來就當即被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