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迴應,讓羅斯產生了很不好的預感,但……已經晚了。

前文說過,燕無傷是個獨行俠,他冇有牢固的團隊,也向來不跟這些雇傭兵同業建立甚麼友情,而他如許做的首要啟事就是:一旦在行動中狀況變得不成清算,他便能夠毫偶然理承擔地丟下任務和隊友逃竄,優先保住本身的性命再說。

“你們有槍,我們也有啊;你們加起來十小我擺佈,我們這兒也有四個、再說咱這邊另有人質……這類環境下,憑甚麼要投降?”——這一刻,起碼白、藍、粉這三位先生的腦中,都是這麼個設法。

說時遲,當時快!還冇等羅斯所言的“十秒”走完,燕無傷就已是一個閃身、箭步疾出。

“該死……”被電能放倒的羅斯心中當即道了聲糟,“這傢夥……用心把特種兵器假裝成普通手雷的模樣……引我中計!”

“嗬……”羅斯苦笑,“好吧……”他說到這兒,忽又想起了甚麼,“誒?慢著……剛纔嫌犯是步行逃脫的,如果我現在當即命令各單位停止對他的追捕,如許是否就能製止車……”

“哼……用這類體例,來為本身爭奪逃竄的時候嗎……”那一秒,羅斯心中暗道,“倒也不失為一個好主張,畢竟……不管我是想救警察、救人質、還是有原則到連罪犯都想救,我都得在接下來的幾秒內對那些手雷做出措置……如許一來,這傢夥便可趁機開溜了。”

恰在此時,一輛校車剛好駛到這個巷口,在刺耳的刹車聲中……巨大的車輪已朝著燕無傷的身材軋了過來。

“我甚麼時候……”羅斯這話說了一半,某個動機忽從其腦中閃過.

“嗯……對不起。”羅斯這報歉還是比較誠心的,畢竟他是在對方事前警告過他、並且也調查過目標的環境下仍舊把人給放走了。

他跑了,在警察們和本身那三名朋友驚詫的諦視中揚長而去……

燕無傷可不想華侈時候去放倒那兩名警察然後去車上碰運氣看看鑰匙還在不在,切下警察的手指去搶警車這類傻事他也是不會乾的(他看車型就曉得這類警車能夠長途鎖死),比起那些……用本身的雙腿跑路纔是當下最穩妥的體例。

因為橙先生已不在車上、SUV也已熄火,以是車上的鑰匙(他們選的車天然也是有指紋啟動服從的,但因為是擄掠用車,過後八成會被緝獲,故而不成能會有人傻到在這類車上登岸一個本身的指紋)也很有能夠已經被差人給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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