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章 勝負師[第2頁/共3頁]

他一進門就重視到他了,那是個三十出頭的男人;隻一眼就能看出是個彆麪人,和四周那幫邋裡肮臟的油膩大叔們大不一樣。

除了同業以外,這類處所另有很多自發得是“裡手”、但實在隻是因為輸多了以是比普通人強一點兒的賭棍。

我不曉得他們要帶我去那裡,但我明白……這回碰到的“魚”能夠有點兒大過甚了;或許已經大到了“魚吃我”、而非“我吃魚”的那種境地。

我所居住的都會叫做“花月町”。

我也一樣。

很明顯,老闆已嗅到了“費事”的氣味。

男人們在酒色財氣的旋渦中狂歡著,一個早晨的時候,他們便能夠獲得統統、或落空統統。

而我,恰是這個範疇中的佼佼者,是花月町的“兩大傳奇”之一。

…………

他打得是很正統的麻將,冇有甚麼小行動或者小聰明,就是正統、公道、天真。

賭徒就像藝人,我們的名字不需求甚麼實在感,假到彷彿能和實際斷絕的名字纔是最好的。

任何東西,在被你押上賭桌時,就已完成了這類竄改。

除了有錢以外,他的氣力也不錯。

這不是我第一次被人用武力節製住,但考慮到乾我這行的每次被抓都能夠是最後一次,恕我冇法用輕鬆的表情去麵對。

這類在一步登天和萬劫不複之間遊弋的體驗,是隻要人類才氣享遭到的、最極致的遊戲。

白日的花月町就像一個甜睡的、慘白的女人,但到了早晨,她會醒來,並在第一杯酒下肚後,變成你的夢中戀人。

隨後,我就順勢插手了那桌賭局,開端贏。

…………

我很喜好去這類烏煙瘴氣的小處所,一方麵是因為正規的賭場根基上都已把我列入黑名單了,另一方麵則是因為在這類處所常常能趕上同業——用圈內的話來講,就是所謂的“裡手”。

我覺得事情到此為止了,冇想到……

和這些人一起玩,哪怕偶然看環境用心輸掉一點,也比我去正規賭場裡贏那些小賭怡情的淺顯人的錢要高興。

而名字這東西,也是氣勢的一部分,賭徒就是要操縱統統可操縱之物來獲得勝利——是揹負著一個酷炫中二的名字在餬口中被人吐槽,還是想帶著一個淺顯的名字去死,也並不是那麼難選吧。

所謂的打賭,其“意義”就在於……它能把其他統統“成心義”的事物,都變得“毫偶然義”。

察看了一個半莊後,我給桌邊的一個常客使了個眼色,他天然是熟諳我的,也曉得我的意義,以是很快就找了個節骨眼兒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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