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博衍趕緊又把日記翻到最後一頁。那是整本日記中最長的一篇,日期是陸君乾歸天兩週前。

我有財產多少、不動產多少、股分多少,如果我歸天之時已有妻兒,財產由妻兒擔當;如果我歸天之時髦無妻兒,我的統統財產全數捐給君子基金,並要求基金會將我的遺產用於幫助失學兒童上學。

“嗯……我不想牽涉進這類家眷爭遺產的訊息裡,怕對我的形象有影響。”不管如何說,陸均都是他父親,他不想跟陸均麵劈麵。並且如果由他出麵,他也怕會引發彆人對他的思疑,透露他的身份。

隻要有了這篇日記,就足以證明陸君乾是誌願捐助了兩千萬,陸均的官司必敗無疑!本來馬瑜虧損就虧損在他拿不出證據證明陸君乾曾經拜托過他措置那兩千萬,固然陸均也拿不出證據證明陸君乾不是誌願,但他畢竟是陸君乾的父親,法院對於他的證詞能夠會更加采信。但現在有了陸君乾寫的日記,清清楚楚說瞭然事情的後果結果,這是鐵證,陸均再見興風作浪也冇法矯造陸君乾的誌願!

我比來真是想太多了,把日記寫得像遺言一樣。可一想到我有能夠會死,而有些事情冇有交代,我就心中難安。既然如此,我就在這裡寫一份遺言吧。”

“第八頁寫到了拜托馬瑜給君子基金捐款兩千萬的事。”

沈博衍正要開門出去,身形頓了頓,低聲道:“多謝你挑選把這本日記交給我。其他的事,你放心吧。”

但是加上之前的各種,陸淩恒的疑點太多了,隻差一項最關頭的證據,證明他――就是陸君乾!

我得了先本性心臟病,身材隨時能夠產生不測,故矗立此遺言,表白我對本身統統的財產在歸天以後的措置誌願。

寫到最後一篇的時候,他是真的感到很多,也是真情抒發。但是看到沈博衍的反應,他又有點悔怨,或許不該寫那麼多,隻寫一篇遺言也就夠了,讓喜好他的人看到他的難過隻怕會更加難過。

“你去幫我弄一件東西,偷偷地弄,不要讓彆人發明。”

陸淩恒冷靜拿起日記本,看著最後的遺言,悄悄歎了口氣。他昨晚谘詢了狀師,在冇有公證遺言的前提下,即便是日記也是能夠當作遺言的。之以是采取了日記的情勢,是為了讓遺言的呈現不會顯得太高聳,並且他也在之前的日記裡交代了很多事,比如他是誌願讓馬瑜幫手捐款的,比如公司對他很照顧,比如他藉助本身曾看某部以父子情為題材的電影首映會的事提到本身和父親豪情陌生聽聞父親品性不端等事,隻要這本日記被采信,到了法庭上法官對陸均的證詞的可托度會大打扣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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