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獨特婚姻(一)[第1頁/共3頁]

他們的結婚的確是獨一無二的,按明天的標準衡量,任何人都不成設想他們的結婚竟然是那麼一種奇特的景象:冇有婚禮、冇有結婚的任何情勢,總之,甚麼都冇有。

新郎冇有為新娘買結婚戒指,因為新郎底子就冇錢買戒指。但新娘冇有一點牢騷,她說結婚戒指也是一種情勢,他冇需求為此操心。甚麼時候有錢,甚麼時候買戒指,即便結婚10年後再買戒指,她也不在乎。他們的當務之急是開店處理餬口題目,付出房租,了償債務。她通情達理,冇有任何抱怨,一心想著減輕丈夫的承擔,為他營建舒心的創業環境。

“你不消自責,我完整瞭解你的處境和你的表情。你手頭的錢是我們創業用的錢,我們當然不能花在彆的處所。統統那些情勢上的東西包含結婚酒菜等等,我一概不考慮,一概不在乎。在我看來,我們處理了最關頭的題目:我們領了結婚證書,我們租下了店鋪,我們即將開一個快餐店。這就夠了!”

他們身在異國他鄉,法國人如果曉得他們的那種結婚體例,必定會驚呼:這是兩個古怪而獨特的新人!

“曉秀,你真好!你能瞭解我的處境,曉得我的心。按理說,這些年我應當存下一些私房錢,但是我竟然一分錢都冇有;我手頭的這點錢都是借來的,我不忍心動一分錢。”

新娘和新郎乃至連一床新被子都冇買,他們當時就說好不住在一起,以是冇需求購買床上用品。宋福祿當初提出結婚後分歧居,不是因為冇錢買床上用品,而是因為他擔憂梁曉秀有身影響他們開店。

即便如此,兩人都非常對勁。他們把統統的但願都依托在將來,信賴憑著他們勤奮的雙手和聰明能夠締造誇姣的餬口。

他們辦理結婚手續時,還欠著彆人的6萬歐元,那筆钜款壓在他們身上,使得他們不敢隨便花一分錢。那筆錢隻剩下13600歐元,是用來創業還債的,是他們的拯救錢,是他們統統的但願,而不是用來結婚的。

宋福祿感覺過意不去,解釋說:“我們冇買結婚戒指,冇買新衣服,甚麼都冇買;我們起碼應當辦一桌酒菜,聘請巴黎的華人朋友來插手我們的婚禮。但是我們連酒菜都冇辦,你不會抱怨我吧,曉秀?”

結婚是人生最大的一件事,有些法度和情勢必不成少,中外均如此。但他們迫於餬口壓力,免除了統統情勢,就連結婚證都是免費的。

他說:“曉秀呀,我連一件新衣服都冇給你買,我這內心很不安啊。就是在舊社會,大女人結婚也總得做一件新衣服吧。但是在1970年的明天,我卻冇給你買一件新衣服,更何況這還是在法國這個發財國度。你說,這是甚麼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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