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這傢夥的行動,內心不由的一愣。
我看著他那滿臉的孫子樣,心說開車界你是最會吹牛逼的,吹牛逼界你他媽是最會開車的。
媽蛋的,我明天太不利了,這三百塊錢花的……真他媽物超所值!
孃的,本來還是個練家子。
也恰是餬口所迫,讓他們在不知不覺間有了一身高超的技術,固然這些技術在常日裡都是違背交通法則的,但明天我們救人,倒是派上了用處。
“說甚麼呢?”一聽我說彆整太猛,中間這大哥頓時暴露了鄙夷的目光:“救人如救火呀,要追,咱就必然得追上他們,不然傳出去這不壞了我名聲嗎,你坐好嘍,甭管!”
不等這個傢夥跟我話癆,我猛地一按他踩油門右腿,我們這輛破出租車就“嚎叫”了一聲,向著火線的公路猛躥出了一段間隔。
阿誰女人是誰,我們是不是遇見“犯法現場”了?
等我們隔著幾輛車間隔他們另有四五十米的時候,我讓開車的司構造掉了車燈,藏在彆的車輛的前麵不緊不慢的吊著它。
聽著這孫子的喊聲,我心說老子這輩子也不坐你的車了,費錢是小事,要命是大事呀!
如果麵對險惡的事情,人們都抱著遁藏的態度,你不管,他不管,那這個社會,那裡另有公理可言呢?
從一個淺顯人的角度考慮來講,實在這孫子不想惹費事的做法並冇有錯。
“這……這好嗎?那成吧,歸正你說的算,這三百塊錢都夠我跑半夜的了,媽的,你坐穩了,瞧我的!”
看來真是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