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在生了我以後就跟個野男人跑了,我是被我爸帶大的。小時候我聽到過很多的流言流言,說我爸當了個便宜的老爹。
這話又一次打擊了我的自負心,本來已經在我麵前變得偉岸的父親頓時又變成了一個撿襤褸的小醜,我哭著衝他歇斯底裡的吼道:“你來黌舍乾甚麼?莫非我被你害得還不敷慘嗎?要不是因為你撿渣滓,撿襤褸,我會被人欺負嗎?你底子就不是我爸,你隻是個便宜的老爹,我爸不是你,我纔沒有你如許的老爸。”
厥後我的大腦都是空缺的,隻是模糊記得我被差人帶走了。
本來她跟我們班上的另一個女孩玩了一個遊戲,誰輸了誰就做我一個禮拜的女朋友。因為我在班上比較外向,長得普通,冇有存在感,她們特地用我來作為遊戲的獎懲。
也就是從那以後,我成為了班上的笑柄,不管走到哪都會被嘲笑和欺負。
但是就在高三上學期的時候,周芳芳竟然向我剖瞭然,還是當著全班的麵向我剖明的。這就彷彿一兜好白菜,本身跑來讓豬拱。
當時我們班上有個叫趙飛的富二代,也就在這件事以後,感覺我好笑,就常常帶人打我,欺負我,蹂.躪我的莊嚴。
老爸捨不得給本身買衣服,老是穿戴縫補綴補的爛衣服,有的乃至還是從渣滓堆裡撿來的,他卻向來冇讓我穿過一件補疤的衣服。
就在我停學的第四年,當時在一家餐館做辦事員。
“這就是鄭衝那撿渣滓的父親,真臭啊!”這時傳出了幾個女孩捏著鼻子,嫌棄的聲音。
固然日子產生了翻天覆地的竄改,但葉叔說為了曆練我,讓我從最基層做起。不過公司的集會決定仍然有我的發言權。
就如許,我跟周芳芳成了男女朋友。每天一塊上學,放學,用飯,那幾天是我最高興的光陰,因為我能夠每天都陪著周芳芳。
不曉得他從甚麼處所曉得了我的出身,就整天欺侮我說,我一個撿襤褸養大的孩子,如何能夠配得上週芳芳。
就如許,我那最冇用,撿渣滓的老爸給我留下了一家至公司。
俄然一天,有個開著奔馳車,穿戴西裝領帶的男人找到了我。他見到我的時候非常的衝動,讓我叫他葉叔,葉叔說我爸當時借給了他一筆錢做買賣,他當我爸入股的。現在找不到我爸,得知我爸另有個兒子,就把我爸的那股分全都轉移到了我的名下。
但是,我一向冇找到跟我爸有關的半點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