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刑部侍郎米達恭、尚書勒爾謹等一乾官員昏庸無能,秉公舞弊,置國法於不顧,更是深負朕望,摘去頂戴花翎。於刑部衙門前立兩個囚籠,讓兩人站在內裡,至死也不得出,覺得百官警示。

不過劉墉也冇敢冒然下結論,而是叮嚀仵作上前驗屍。

本來是本地的富商蔡炳文,成心要買董兆恩家的百畝良田種桑養蠶。

常氏熬刑不過,隻好被迫承認,本身與董兆恩通姦,為了做悠長伉儷才毒殺親夫。隨後杜弘願將董兆恩緝拿歸案,一樣屈打成招。

(本章完)

但董家人不平,一向在往上告。而因為沈玨與杜弘願是同科,以是成心包庇,並未詳查,單憑供詞便認定董兆恩、常氏是殺人凶手。

劉墉隨即開端審判。從知縣杜弘願、知州沈玨開端,一嚮往上審,其間有冇有賄賂納賄、放縱包庇、因故秉公、麻痹粗心之事,十足要查。

“好,簽書畫押。”劉墉點點頭道。

所謂官大一級壓死人,何況劉墉比他不知大多少級。更何況他還是欽差大人,就算是兩江總督,江浙巡撫對他都要客客氣氣的,唯恐他查出甚麼衝突,一個奏本上去,本身官帽不保。

杜弘願、沈玨一聽,倒是雙膝一軟,幾乎栽倒在地。

而藩台季珈、巡撫桂懷誠、刑部侍郎米達恭、尚書勒爾謹等則要麼顧忌戶部尚書於敏中,要麼是麻痹不仁,毫不在乎……

……

也就是說,官員用心構陷罪名,誣告良民的,或者成心秉公,包庇放縱的,那麼對方犯了甚麼罪,官員就受甚麼罪,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仵作將死人骨骼取出,用水浸泡。然後取銀針,先用皂汁洗濯,然後探入水中,很久過後,也不見銀針變色。

彆的,全國各地展開司法行動,對積案、舊案、冤案停止複查,對百姓們最深惡痛絕的地痞地痞、匪賊強盜、惡霸地主、邪教幫會等停止最峻厲的打擊。

而李小富俄然歸天,仵作孫千驗屍之時,冇有事前用皂角洗濯銀針,便插入李小富的體內,成果銀針變黑,是以誤以為是中毒而死。

而於敏中雖不知情,但也罰俸一年,免除戶部尚書、軍機大臣之職,改任光祿寺大夫。

如果是因為失策導致的,那麼不對出罪,減五等;不對入罪,減三等。也就是說本來要殺頭的,弛刑以後便能夠改成放逐或者徒刑。本來要放逐的,改成徒刑或杖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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