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利這話的聲音並不大,但身上的狂傲氣味任何人都能夠感受獲得。
這隻羊毫的筆尖固然是軟毛製成,但在法力的灌輸下,鋒利程度已是不輸於利劍,如果其他成仙期修士被刺中,絕對會被刺出一個洞穴。
激烈的反差差點讓他落空了明智,但饒是如此,還是被氣得不輕,頓時吼怒道:“我讓,我讓你去死!”
可細眼散仙見了,本來心中的震驚全數消逝,隻化作一團肝火直衝頭頂。他是誰?他但是一名四劫散仙!是窺天域乃至全部凡界最短長的那一批人,甚麼時候淪落到要給一名成仙期修士讓道了?
這一踹,固然很疼,但倒是把那名散仙給踹復甦了,此時他並冇有再持續號令,隻是睜大了眼睛看著方利,臉上儘是不成思議之色。
顛末這麼多年的修煉,方利對法天象地神通已是越來越熟諳。之前在發揮這項神通之時,還節製不了大小,導致每一次發揮都會變成十數丈的巨人。但現在已經能夠自在節製。如此,如果彆人冇有過分重視的話,乃至都難以發明方利動用了神通。
“甚麼?”那名散仙較著一愣,有些反應不過來。可隨即俄然大喝一聲,咬牙道:“你……找死!”
這支羊毫但是一件後天靈寶,冇把細眼散仙給心疼死。
此人看不起方利的修為,感覺方利喊他道友是對他的欺侮。但方利也一樣看不起他的氣力,感覺喊他道友已是給了他天大的麵子。論狂傲,方利不會比他減色,乃至猶有過之。如此,兩人之間的牴觸天然不成製止。
說完,細眼散仙再不遊移,手中俄然呈現了一隻羊毫,二話不說直接想方利刺了疇昔。
而那名散仙見此,臉上的不屑之意更濃,隻當方利是被本身嚇傻了。畢竟他可不會信賴,方利是特地如此,哪怕方利先前說了那番話,他還是不信賴。
隻見方利咧嘴一笑,緩緩道:“我剛纔說了,如果你能夠讓我身首異處,我便立馬給你寫一個‘服’字,反之,你就從速給我滾蛋,莫要再禁止我。現在我已經擋下了你的進犯,你是不是該給我讓路了?”
可方利見之,卻連眉頭都冇有皺一下,果然如他所說的那般,就站在原地不動,任由那支堅固的羊毫刺過來。
“你混賬,竟然敢破壞我的寶貝!”細眼散仙氣急不已,已經將近落空思慮的才氣。寶貝對於修士來講,乃是很首要的一部分氣力,如果這支羊毫被毀,他的氣力起碼要降落三成,這對於任何一名修士來講,都是難以接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