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韓說:“如果偶爾遇見,他們如何又到譚斌家偷鑰匙呢?”
“鏽跡跟合金碎屑?這申明甚麼?”
“是啊,捲尺測量需求有一頭按在一端,如許便利拉出來。”
老爺子順手指導了下。
“樹?”
看著那摹擬圖,洛靜問:“這是甚麼?”
“同時這張紙的存在時候也好久了,從紙頁泛黃便可看出。”
方樂解釋:“你們看,會不會凶手——起碼是凶手團夥有兩小我呢?有一個用磚塊打死了譚斌,奪下了他剛挖出的箱子,但發明冇鑰匙打不開,又搜了譚斌身上也冇照到對號的鑰匙,以是一人照顧箱子分開,一人把屍身埋掉再去譚斌家找鑰匙,或是反過來帶箱子的人留在現場措置屍身,另一小我同時去偷鑰匙,以是那名保安當時才隻發明瞭一小我逃逸……如何樣?”
記得那保安初度被質詢時的確表示過暈血。
方樂點頭:“還不見得是譚斌寫的,因為我不曉得筆跡比對成果,但挖坑的是他,他不會無緣無端去挖一個坑,那麼隻要一種解釋,就是坑裡有東西。”
小韓重重點頭:“很公道。”
小韓驀地叫出了聲。
方樂問完後,帶小韓去找三個處所的原地點,以後思慮了半晌,猛說:“走,去林裡的現場。”
洛靜想了想,也說:“找不出較著馬腳。”
“現在還冇法鑒定……”
“那這三個數字又定位啥啊?”
“啊?”方樂問:“你早猜出來了?”
“啊,”方樂震驚說,“那些字寫了起碼十年了?”
小韓聽得頭暈目炫了一陣,又問:“那第二排135,220,180這三個數字呢,還是步數?”
方樂解讀:“我猜應當是步數吧,按一步0.5米計算,對應三十多米、二十多米、四十多米,這也大抵是三個地點跟這裡的間距長度。”
小韓一邊跟著走一邊問:“方哥,你想明白甚麼了?”
方樂說:“你直接寫‘林子’就不能保密了,何況我記得這片林子本來麵積並不小,包含消逝了的阿誰荷花池,都算林子的一部分,麵積太大的時候靠平常的表述底子冇法精確地定位啊,隻能拉出些詳細地標來當參照物。”
方樂點頭,打了洛靜電話,將發明以及推理大抵報告了一遍,那頭洛靜沉吟著說:“公然如此……”
洛靜說:“按照電腦摹擬複原,大抵是一把鑰匙,但表麵構造很特彆,並非市道上暢通的成品。”
方樂這纔對小韓詳細解釋。
因而方樂帶著小韓又找到了一個在家門口曬太陽的老頭,問:“老爺子,您曉得xx商店這個處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