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下!”
當小木觸摸著一千兩百年前的棺材,想起本身十三歲那年,他跟從父親和表哥在山西挖墓――翻開棺材,死人儲存無缺。那是個年青男人,穿戴清朝官袍,傳聞是非常優良的讀書人,二十歲金榜落款,衣錦回籍路上遭受強盜被殺。墓仆人彷彿展開眼睛,對小木微微一笑,朗讀四書五經之乎者也聖賢書八股文……
小木喊出她的名字,地宮變得死寂,女鬼看著他的雙眼,微微一怔……
天竺王舍城有佛出世,五百人赴慶賀大會,途中遇一有身女子。不料女子半途流產,五百人皆舍她而去。女子發毒誓,來世投胎王舍城,食儘城中小兒。下一世,她化為鬼子母神,在王舍城生下五百後代。為實施複仇誓詞,她每日捕獲城中小兒食之。釋迦聞此事,藏匿鬼子母神一子,勸戒她將心比心,毋食人子。鬼子母神遂痛改前非,成為護法諸天之一。
鬼子母神鎮墓獸覺得承擔裡是個嬰兒,將它抱在胸口,先哄哄孩子,然後伸開嘴,將他(她)吞下。
中國報酬甚麼要製作豪華的陰宅?為甚麼要躺在豪侈的棺材裡?為甚麼人間的金銀財寶要給死人陪葬?因為占有,這就是人的核情意義,而不是靈魂――小木就是這麼想的,從很小的時候。
“殺光這些小鬼。”
超出小木的設想,火藥劈開鎮墓獸堅固的外殼,從鬼子母神最柔嫩的口腔內部將其扯破。
小木向前挪動幾步。就當鬼子母神充滿血腥味的手臂,伸到本身麵前時,他從懷中取出個承擔,就像個嬰兒的繈褓,放在鬼子母神的手掌心。
正凡人隻喜好活著的人,活著的女人、男人、朋友、孩子,包含植物。但在小木眼中,天下上並不存在生命,統統人都是某種物體,無生命的物質。你活著,也隻是長久的征象,人畢竟一死。活著隻要幾十年,身後的宅兆或骨骸卻有幾百年上千年。任何人不過是骨頭與血肉的調集,靈魂也是能夠剝離的。小木眼裡的人就是一堆挪動的肉,某種古怪的物質,跟一塊雕像,一塊骨頭,一個墓碑冇有辨彆。
不過,麵前的鬼子母神,既不是鬼,也不是神,更不是佛,而是鎮墓獸。
他揮動一把錘子,冇費多少力量就砸碎石槨。裡頭是具梓木棺材,比白鹿原唐朝大墓的棺槨略小。但這副棺材儲存度不高,已有多處開裂腐朽。他伸手觸摸棺木脫落的大要,彷彿觸摸到墓仆人的屍身……
不出所料,她是一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