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老熟悉了,我反而顯得淡定了。遊行道人是徒弟的老朋友,當年我們就熟諳,如果肖鵬還是遊行道人的門徒,那多數是友不是敵。
現在的他,身穿玄色大氅,腳上踩著一雙蹭亮的皮鞋,頭髮變成了玄色的短髮,固然還是很年青,但是的確變成大帥哥一枚,並且身上披收回一種特彆的奧秘感。
“看來你還真是不記得我了,朱紫多忘事啊。給你一點提示吧,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是在十年前呼喚嬴政之魂的時候,我當時候不叫肖鵬,我的身份是遊行道人的門徒……”
“閉嘴!”
肖鵬的話,讓我越聽越怒,這貨不是腦筋被門夾過了,就是天生的胡想狂。
不是鬼紋具有者,卻能夠禦使厲鬼的,我隻曉得一種人,並且,這類職業確切曾經在台灣鼓起過,厥後因為太難學習,厲鬼太難節製,才垂垂消聲滅跡了。
“你的地盤?全部台灣靈異界都想殺我?誰下的通緝令?”
“你有三大罪,第一,不該說甚麼台灣靈異界,大陸靈異界,分裂之心不成有!第二,你不該弑師,一日為師畢生為父。第三,你不該將本身變成鬼奴,將一個厲鬼當作主子,實在太卑賤!三大罪,每一個大罪,你都該死!本日,在這裡,我就一次性處理了你!”
鬼奴平生奉養一名刁悍的厲鬼,乃至有一些短長的厲鬼會收很多鬼奴,厥後因為滅亡率太高,厲鬼喜怒無常,垂垂的鬼奴就消逝了。
“百裡長風吧,哼,冇想到你一個好好的羽士不乾,非要給這群故鄉夥賣力,我就奇特了,你們乾嗎就不敢抗爭一下?莫非就這麼怕死嗎?”
聽了他這話,我頓時大驚,隨後細心看了看麵前的肖鵬,公然和我影象裡阿誰放肆的小子不一樣,當年的他比我年長,染了一頭的黃毛,聽著音樂,即便插手那麼首要的招魂大會,他也是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
我搜颳了一邊本身的大腦,還真是回想不起,本身那裡熟諳這小我。當然,不解除我現在混跡在圈子裡,有點名譽了,是以有我不熟諳的圈中人,反而熟諳我。
“為了變強,捐軀一些在所不免,我感覺很值得,起碼在我看來,我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力量,比起我跟著遊行道人阿誰無能的故鄉夥時,短長多了。健忘奉告你了,遊行道人被我殺死了,因為我需求他的一樣寶貝,他不肯給我,我一怒,就殺了他。以是,這幾年,你必定很奇特,為甚麼在圈子裡看不見他了,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