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來找趙書彥,名義上是為了方人俊的事兒,實則為了在他走之前見他一麵,與他道彆。她就是聽到他要走,捨不得罷了。

江佳姍抿唇而笑,幸運溢滿了謹慎肝兒。

藍紫晨也明白小暖的難堪之處,不再提江佳姍,轉而提起方芸玲,“方家三女人倒是個相稱不錯的,可惜她家裡的大哥太不爭氣,今後怕是找不到好婆家。”

“丁大嫂,她為人如何,真如外邊傳得那般凶悍無情嗎?”方芸玲倉猝問道。

小暖笑了起來,“言之有理,歸去我就多雇幾個廚子,頓頓吃四十個菜!”

“趙某從堆棧出來時,聽聞郡主身材不適,此時實在不便打攪。如果江女人實在不放心,可去通判大人家探聽。抓走方人俊的是通判大人,這案子如何判也該是通判大人說了算。”趙書彥說完站起家,“趙某有要事在身,在此彆過。城外人多眼雜,女人速速回城,莫在此逗留。”

“這話可不像通情達理的江女人會說出的呢。”藍紫晨笑眯眯地看著江佳姍,莫非這小丫頭為了趙書彥,對郡主有些不滿?

趙書彥的婚事小暖不便多嘴,隻道,“趙大哥心明眼亮,自有主張。”

他們倆八字還冇一撇呢,她這醋吃得真是冇事理。再說了,郡主已經有了晟王,她有甚麼好妒忌的。

江佳姍被藍紫晨看得心虛了,錯開眼睛嘀咕道,“不是我一小我這麼說,大師都這麼說。”

藍紫晨的日子向來冇有這麼好過,她講了本身的近況,又提到江佳姍,“初打仗時,感覺江二女人是個明白人,可一碰到事兒她就往岔道上走,可不算是個當家主母的好人選。依我看啊,她可配不上趙少爺。”

小暖本就不在乎這些,問起藍紫晨家裡的環境。藍紫晨到登州做事第二個月,就在這裡買了個小院,把家搬了過來,她的婆婆、小姑和兒子現在都住在登州。

“傳聞聖上一頓飯要吃一百零八道菜,王爺要吃八十八道,按這個理兒,郡主如何也該吃上三四十道吧?”

江佳姍皺眉,“若不是她咄咄逼人,通判大人如何會捉人呢?”

凶悍無情?女人十二歲就智鬥薄情狀元郎撐起家門,護著母親mm過上好日子,還掙下這偌大的家業,凶悍是有些,但毫不無情,她是藍紫晨見過的最好的女人!

可兩人到了陳小暖下榻的堆棧,卻連跨院的門都冇能出來!

江佳姍點頭,“他急著走,也幫不上忙,讓我們去找通判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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