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名聲廢弛的明星,再出道,必定會遭到抵抗。
手指一搭一搭地敲在桌上,秦楓平平道:“條約的話,給個三線條約便能夠。並且,你要另籌辦一份條約。
先是因為當年的那件事情,被媒體大肆爭光。接下來身患煩悶症,披頭披髮,當公憤罵媒體。這類事情比比皆是。
這個前提不低了!
墨鏡下,眼神暗淡。
莫非,這個前提還不敷好?
如果三年內,冇有締造出一億的財產。那就永久呆在風雲文娛!
另有二十年的時候纔會到期。
李凱這個混蛋竟然給囡囡進入劣等班了?
看到這條資訊,林夕的手機直接掉在了地上。
這是個聰明人。
也絕對不會放出去!
這...這是真的嗎?
話未說完,但秦楓怎會不知他的話中之意?
撿起手機,林夕將郵箱翻開。
“這份條約就不必了。”
“老雷,你看過林夕的詳細質料嗎?”
恐怕連十八線都排不上去。
風雲文娛,董事長辦公室。
騰宇文娛如何會同意將她放人?
“三年一個億?小小的江城困不住她。”
辦公室中。
高風身材一顫,敏捷拜彆。
“啊?這會不會過分度了?”
人才市場。
在她還未緩過神之際,又是一則動靜。
至於淺顯經紀人,想都不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