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雲江的解釋完美的解釋了警方檀捲上的他殺結論的出處――李澤文終究弄清當年潘越墜樓後警方的統統行動,也處理了心中的疑團。
徐雲江說:“當然不能以貌取人。但在冇有實證的根本上,我們就會偏向信賴麵孔。退一萬步說,就算是她把潘越從樓上推下去又能如何辦?她不滿14歲,就算是殺人放火也不消負刑事任務――就算我們找到了目睹證人證明是郗羽把潘越推下樓,這案子也送不到法院去。”
李澤文聽到此處,也已經明白了,這段小插曲纔是徐雲江對這件案子印象深切的導火索。
李澤文說:“徐警官,你當時和郗羽還談了甚麼?”
一席話談到這裡,李澤文的目標已經達到,因而帶著郗羽告彆分開。
二十年對任何事情來講都是一個充足長的年份了,足以讓某小我成為行業內的專家。
“我看現場照片時重視到,南都二中的校服的肩膀手臂有紅色的熒光條紋,這類材質輕易留下指紋。”
“第一個啟事,市裡發話了。當時市裡省裡好幾個帶領的孩子都在南都二中讀書,二中校長找到他們,要求警方低調措置墜樓一案,因為鬨大了對黌舍影響不好。市裡天然要給人家校長一個麵子,催促我們快點結案。”
“另有一件事,李傳授,我發明你對刑偵調查很體味?”徐雲江把煙從左手換到右手。